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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men C&D Inc.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6
Apr 27,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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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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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 年度述职报告(林涛)
本人担任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的任期于 2025 年5 月6 日届满,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厦门建发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现就2025 年度任职 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林涛,会计学博士,现任厦门大学会计系教授,厦门大学管理会计研究 中心成员,兼任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5 月至 2025 年5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注:上述兼职情况的统计日期截至本报告日。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 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 人的影响。
本人已对2025年度任职期间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 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 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 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本人的参会情况如下: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 |
|---|
1
| 加会议 | ||||||
|---|---|---|---|---|---|---|
| 林涛 | 9 | 9 | 9 | 0 | 0 | 否 |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
1.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2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作为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参会情况如下: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年召集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次数 | 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 林涛 | 2 | 2 | 0 |
-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2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本人作为提名委
员会委员,参会情况如下: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年应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次数 | 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 林涛 | 2 | 2 | 0 |
(三)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本人的参会情况如下: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年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 出席次数 | 请假次数 |
|---|---|---|---|
| 林涛 | 1 | 1 | 0 |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权,按规定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重视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 况。在公司各次会议召开前,本人均事先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资料,并与相关部门 进行有效沟通,在对资料进行仔细核查的基础上,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公司各次 会议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未对公司董 事会议案提出异议。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 咨询或者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有依法 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也不存在其他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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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现场会议形式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公司年度 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了沟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 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 项、初审意见等进行了沟通,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参加了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向现场参会中小 股东汇报独立董事履职报告,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并重点关注了涉及中小 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现场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以及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会等形式,积极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2025年5月6日本人任期届满,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 间累计7.5天。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与本人保持了 沟通联系,本人能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并获取了做出独立判断所需的资料。 同时,公司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精心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保 证了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公司多方面 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重要 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关注与监督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对关联交易的 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关联交易开展的目的和影响、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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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 规定披露定期报告,分别于2025年4月15日、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 网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均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已经建立较为合理、完善、切实可行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 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能够保障公司的规范运作。报告期内,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本人对该审计机构的履职能力以及 内部审批程序的履行情况进行了审查,同意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事项。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严格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未发现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业绩 考核、薪酬发放相关规定不符的情形。
(五)提名董事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提名委员会提交的《关于提名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候选人任职资格、履职能力进行了审 查,认为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专业知识和工作经历等情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 的要求,具备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六)其他情况说明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涉及以下事项: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 承诺的方案;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因会 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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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 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 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 利用专业知识,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在行使表 决权时,我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方面,为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发挥了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林涛 2026 年4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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