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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GD INC. —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13
Oct 17,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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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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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30 证券简称:新国都 公告编号:2013-030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5,38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比例约为22.20%;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5,862,500 股,占公 司股本总额的比例约为13.88%。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3 年10 月21 日(星期 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92 号文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1600 万股,并于2010 年10 月18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总额为4750 万股,发行上 市后,公司股本总额为6350 万股。
2011 年5 月9 日,公司实施了201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 当时总股本635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2 元人民币现金,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8 股。本次权益分派后, 公司总股本为11430 万股。
2012 年4 月26 日,公司召开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1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公司以2011 年12 月31 日公司总股本1143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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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为基数,按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 1143 万元。
2013 年4 月26 日,公司召开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2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114,3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5 元人民币(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571.5 万元。
目前公司股本总额为11430万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6655.5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为58.23%。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
(1)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本公司自然人股东刘亚、江汉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 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新国都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除前述股份锁定承诺外,公司股东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 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2)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
与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 (3)股东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动过程中做出的承诺
不适用。
- (4)股东后续追加的承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0‟3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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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 知》要求,公司董事江汉追加承诺: 若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 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 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 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 定。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祥先生承诺将目前所持有的公司 限售股锁定期限延长十二个月,即限售期由2013年10月18日延长至 2014年10月18日。
-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股份锁定承诺。
-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
-
的情形,公司对其也不存在违规担保。
-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10月21日(星期一)。
-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5,38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
比例约为22.20%;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5,862,500股,占公司 股本总额的比例约为13.88%。
-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人数为2人。
-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单位:股):
| 序号 | 股东全称 | 所持限售股份 总数 |
本次解除限售 数量 |
本次实际可上市 流通数量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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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刘亚 | 12,690,000 | 12,690,000 | 12,690,000 | |
|---|---|---|---|---|---|
| 2 | 江汉 | 12,690,000 | 12,690,000 | 3,172,500 | 公司董 事、副总 经理 |
| 合 计 | 25,380,000 | 25,380,000 | 15,862,500 |
-
5、公司董事会承诺: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
-
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 | ||||||
|---|---|---|---|---|---|---|---|---|---|
| 本次变动增减(+,-) | |||||||||
| 前 | 后 | ||||||||
| 公 | |||||||||
| 数 | 比 | 发 | 送 | 其 | 小 | 数 | 比 | ||
| 积金转 | |||||||||
| 量 | 例(%) | 行新股 | 股 |
他 | 计 | 量 | 例(%) | ||
| 股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 份 |
66,555 | -25,38 | -25,38 | 41,175 | |||||
| 58.23% | 36.02% | ||||||||
| ,000 | 0,000 | 0,000 | ,000 | ||||||
| 1、其他内资持 股 |
12,690 | -12,69 | -12,69 | ||||||
| 11.1% | 0 | 0% | |||||||
| ,000 | 0,000 | 0,000 | |||||||
| (境内自 然人持股) |
12,690 | -12,69 | -12,69 | ||||||
| 11.1% | 0 | 0% | |||||||
| ,000 | 0,000 | 0,000 | |||||||
| 53,865 | -12,69 | -12,69 | 41,175 | ||||||
| 2、高管股份 | 47.13% | 36.02% | |||||||
| ,000 | 0,000 | 0,000 | ,000 | ||||||
| 二、无限售条件股 份 |
47,745 | 25,380 | 25,380 | 73,125 | |||||
| 41.77% | 63.98% | ||||||||
| ,000 | ,000 | ,000 | ,000 | ||||||
| 1、人民币普通 股 |
47,745 | 25,380 | 25,380 | 73,125 | |||||
| 41.77% | 63.98% | ||||||||
| ,000 | ,000 | ,000 | ,000 | ||||||
114,30 |
114,30 | ||||||||
| 三、股份总数 | 100% | 100% | |||||||
0,000 |
0,000 | ||||||||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
所的相关规定。
-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
-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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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持有限售股份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在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所做出的承诺的行为。
-
4、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待上市公司履行
-
完必要的申请和批准程序后,本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同意本次限售 股份上市流通。
六、备查文件
-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
3、有关股东所做出的限售承诺;
-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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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10 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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