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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GD INC. M&A Activity 2016

May 10,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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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Acti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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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收购长沙公信诚丰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评估事项

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在详细核查了本次收购长沙公信诚丰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有关评估事项后,现就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如下意见:

1、评估机构独立性

公司聘请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证券、期货相关资产评估 业务资格。本次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资产评估师与 公司及交易各方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以及预期的利益关系或者冲突,具 有充分的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本次相关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规定、遵循了市行惯例 以及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 价值参考依据。中企华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对标的资产价值 进行了评估,并且最终选择了收益法的评估值作为本次评估结果。

本次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交易 标的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与评估目的 的相关性一致。

4、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涉及的标的资产作价是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资产评估业务资格的评估 机构作出的评估结果为依据,标的资产定价合理。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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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收购长沙公信诚丰 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评估事项的意见的签字页】

全体董事签署: 刘祥 汪洋 江汉 韦余红 贾巍 何佳 陈京琳 蔡艳红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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