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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GD INC.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7
Jun 6,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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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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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相关事项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现对公司 相关事项的事宜发表如下意见:
一、 关于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尚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 行调整的意见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调整股票期权价格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 号》及《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等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相关规定。
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同意《关于对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尚未行权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 即同意公司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尚未行 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7.535 元调整为7.476 元。
二、 关于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的的意见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调整股票期权价格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 号》及《201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等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相关规定。
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同意《关于对201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进行调整的议案》,即同意公司201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由31.73 元调整为31.671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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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的意见的 签署页】
监事: 梅培培 张金燕 钱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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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6 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