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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GD INC.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Oct 2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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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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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30
证券简称:新国都
公告编号:2017-112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创业板非公开发行新股的上市公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国都”、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25,000,000 股,将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 市之日起 12 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8 年 10 月 27 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2017 年 10 月 27 日(即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价格为 18.22 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路车公庙工业区泰然劲松大厦 17A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路车公庙工业区泰然劲松大厦 17A 总股本:240,158,280 股(本次发行前,截至 2017 年 10 月 13 日) 法定代表人:刘祥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秘书:宋菁
电话:0755-8389 9462,0755-8348 1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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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传真:0755-8389 0344
邮政编码:518040
互联网网址:www.nexgo.com.cn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银行卡 电子支付终端产品(POS 机)、电子支付密码系统产品、计算机产品及电子产品 的技术开发、生产(生产项目由分支机构经营)、销售、租赁及服务(不含专营、 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移动支付业务的技术开发运营及服务(不含生产); 互联网信息业务。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发行为非公开发行股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发行人股东大会已依法定程序作出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获得于 2016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八次(临时)会议、于 2016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发行人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批准。
根据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发行人于 2016 年 11 月 7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
根据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发行人于 2017 年 2 月 3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 行股票方案(二次修订)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 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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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根据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发行人于 2017 年 2 月 27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方案(三次修订)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 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发行人于 2017 年 3 月 22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方案(四次修订)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四次修订 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发行人于 2017 年 5 月 24 日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延长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批准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 效期及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至 2018 年 5 月 23 日,决议的有效期为 12 个月。
发行人股东大会已经依法定程序作出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决议,上述股东 大会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合法、有效。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批准及授 权尚在有效期内。
2、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017 年 3 月 22 日,发行人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017 年 7 月 24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46 号)。
3、发行过程
本次发行程序如下:
日期 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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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日期 | 时间安排 |
| T-3 日 9月25日(周一) |
1、向中国证监会报备启动发行前会后事项承诺函、发行方案、发 行方案基本情况表、预计时间表; 2、主承销商收盘后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认购邀请书》; 3、律师事务所全程见证 |
| T-2 日至T-1 日 9月26日至9月27日 (周二至周三) |
1、确认投资者收到《认购邀请书》 2、接受投资者咨询 |
| T 日 9月28日(周四) |
1、上午9:00-12:00接收申购文件传真,簿记建档 2、12:00前接受申购保证金 3、律师事务所全程见证 4、对拟配售对象进行投资者适当性核查 5、根据询价结果及投资者适当性核查情况,确定发行价格、发行 数量和获配对象名单 |
| T+1 日 9月29日(周五) |
1、向中国证监会报备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和获配对象名单; 2、中国证监会同意后,向获配对象发出《缴款通知书》和《股份 认购协议》 3、向未获配售的投资者退还申购保证金 4、获配对象补缴申购余款(截止下午17:00) 5、会计师对申购资金进行验资 6、将募集资金净额划付发行人募集资金专户 |
| T+2 日 9月30日(周六) |
1、会计师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验资 |
| T+3 日 10月9日(周一) |
1、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
| T+5 日 10月11日(周三) |
1、向中国证监会报备发行情况报告书、主承销商合规性意见等全 套材料 |
| T+6 日及以后 | 1、办理股份登记及上市申请事宜 |
| L 日 | 1、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及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等 挂网 |
(三)发行方式
非公开发行。
(四)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 25,000,000 股,未超过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上限 2,500 万股,不存在申购不足的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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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五)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 18.22 元/股,相当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均价 20.23 元的 90.06%%,相当于发行底价 18.21 元/股的 100.05%。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期首日为认购邀请书发送 日的次一交易日,即 2017 年 9 月 26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90%,即不低于 18.21 元/股。
(六)募资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55,500,000.00 元。
(七)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合计为 10,880,000.00 元,其中保荐承销费 10,000,000.00 元,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880,000.00 元。
(八)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44,620,000.00 元。
(九)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截至 2017 年 9 月 29 日,3 名发行对象已将本次发行认购获配的全额资金汇 入中信证券为本次发行开立的账户,同日中信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保荐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资金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 账户中。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亚太会计师进行了验资,确认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到位,确认本次发行的新增注 册资本及股本情况,并于 2017 年 9 月 30 日出具了“亚会 A 验字(2017)第 0026 号”验资报告(认购总额)和“亚会 A 验字(2017)第 0027 号”验资报告(募 集净额)。
(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 内,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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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十一)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2017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完毕本次发行新增股份有关登记托管手续。
(十二)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1、确定的发行对象股份配售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 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其获得配售的情况如 下:
| 序号 | 发行对象名称 | 获配股数(股) | 获配金额(元) | 锁定期(月) |
|---|---|---|---|---|
| 1 |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5,002,744 | 91,149,995.68 | 12 |
| 2 | 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7,497,475 | 136,603,994.50 | 12 |
| 3 |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2,499,781 | 227,746,009.82 | 12 |
| 合 计 | 25,000,000 | 455,500,000.00 | - |
- 2、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于境内合资)
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注册资本:18,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弓劲梅
经营范围:1、基金募集;2、基金销售;3、资产管理;4、中国证监会许可 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
认购数量:5,002,744 股
限售期:12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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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邓召明
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认购数量:7,497,475 股
限售期:12 个月
(3)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白云路 26 号 143 室
注册资本:200,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马晓立
经营范围: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
认购数量:12,499,781 股
限售期:12 个月
3、发行对象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年,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 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经核查,以上获配的 3 家投资者及所管理的产品非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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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 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或间接参与本次 发行认购的情形。
(十三)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说明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组织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 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询 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创业 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
2、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说明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 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发 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不存在关 联关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认购 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十四)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已获得必要的批准、授权和核准; 发行人具有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符合《暂行办法》、 《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涉及的股份认购协议及其 他有关法律文书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公平、公正,符合《暂行 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发行人本次非公开 发行所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额、各发行对象所获配售股份等 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发行人相关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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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 25,000,000 股的股份登记手续已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并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办理 完毕上市申请。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新国都;证券代码为:300130;上市地点为:深圳 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27 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预计上市流通 时间为 2018 年 10 月 27 日。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与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本次发行前 (截至2017 年10 月13 日) |
本次发行前 (截至2017 年10 月13 日) |
本次发行后 (截至股份登记日) |
本次发行后 (截至股份登记日) |
||
|---|---|---|---|---|---|
| 本次发行数量 (股) |
|||||
| 股份类别 |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83,003,546 | 34.56% | 25,000,000 | 108,003,546 | 40.73%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157,154,734 | 65.44% | - | 157,154,734 | 59.27% |
| 合 计 | 240,158,280 | 100.00% | 25,000,000 | 265,158,280 | 100.00% |
本次发行前,刘祥先生持有本公司 31.95%的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完成后,刘祥先生控制公司的股份比例为 28.90%,其作为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没有改变。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 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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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17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 持股比 例(%) |
||||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数量(股) | |
| 1 | 刘祥 | 境内自然人 | 76,640,000.00 | 31.91 |
| 2 | 江汉 | 境内自然人 | 25,405,760.00 | 10.58 |
| 3 | 杨艳 | 境内自然人 | 11,400,000.00 | 4.75 |
| 4 | 刘亚 | 境内自然人 | 9,260,000.00 | 3.86 |
| 5 | 李霞 | 境内自然人 | 9,175,000.00 | 3.82 |
| 6 | 刘必兰 | 境内自然人 | 3,513,654.00 | 1.46 |
| 7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 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基金、理财产品 等 |
2,557,113.00 | 1.06 |
| 8 | 栾承岚 | 境内自然人 | 2,172,900.00 | 0.9 |
| 9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 城镇发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理财产品 等 |
1,506,465.00 | 0.63 |
| 10 | 周成 | 境内自然人 | 1,478,400.00 | 0.62 |
| 合计 | - | 143,109,292.00 | 59.59 |
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测算如下(根据 2017 年 10 月 13 日数据):
| 持股比例 (%) |
||||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数量(股) | |
| 1 | 刘祥 | 境内自然人 | 76,640,000.00 | 28.90 |
| 2 | 江汉 | 境内自然人 | 25,405,760.00 | 9.58 |
| 3 |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渤海 信托-恒利丰215 号集合资金信托 计划 |
基金、理财产品等 | 12,499,781.00 | 4.71 |
| 4 | 杨艳 | 境内自然人 | 11,400,000.00 | 4.30 |
| 5 | 刘亚 | 境内自然人 | 9,260,000.00 | 3.49 |
| 6 | 李霞 | 境内自然人 | 9,175,000.00 | 3.46 |
| 7 | 鹏华资产-浦发银行-粤财信托- 粤财信托-菁英156 期单一资金信 托计划 |
基金、理财产品等 | 7,497,475.00 | 2.83 |
| 8 | 泰达宏利基金-浦发银行-云南信 托-云信富春28号单一资金信托 |
基金、理财产品等 | 5,002,744.00 | 1.89 |
| 9 | 刘必兰 | 境内自然人 | 3,513,654.00 | 1.33 |
| 1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 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基金、理财产品等 | 2,557,113.00 | 0.96 |
| 合计 | - | 162,951,527.00 | 6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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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 没有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 发行前持股 数量(股) (2017 年 10 月17 日) |
||||
|---|---|---|---|---|
| 发行后持股 数量(股) (测算) |
||||
| 持股变动数 (股) |
||||
| 姓名 | 职务 | |||
| 刘祥 | 董事长,总经理 | 76,640,000 | 0 | 76,640,000 |
| 江汉 | 董事,副总经理 | 25,405,760 | 0 | 25,405,760 |
| 汪洋 | 董事,副总经理 | 1,102,500 | 0 | 1,102,500 |
| 韦余红 | 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 1,000,000 | 0 | 1,000,000 |
| 贾巍 | 董事 | 1,000 | 0 | 1,000 |
| 陈京琳 | 独立董事 | 0 | 0 | 0 |
| 何佳 | 独立董事 | 0 | 0 | 0 |
| 蔡艳红 | 独立董事 | 0 | 0 | 0 |
| 梅培培 | 监事会主席 | 0 | 0 | 0 |
| 张金燕 | 职工监事 | 0 | 0 | 0 |
| 钱瑜 | 职工监事 | 0 | 0 | 0 |
| 赵辉 | 财务总监 | 1,064,300 | 0 | 1,064,300 |
| 宋菁 | 董事会秘书 | 0 | 0 | 0 |
| 童卫东 | 副总经理 | 183,000 | 0 | 183,000 |
| 姚骏 | 副总经理 | 253,500 | 0 | 253,500 |
| 李健 | 副总经理 | 20,001 | 0 | 20,001 |
| 江勇 | 副总经理 | 0 | 0 | 0 |
(四)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以公司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和 2016 年度、2017 年 1-6 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结合同期股本 变化)为基准,并考虑本次发行新增净资产,本次发行前后公司每股净资产和每 股收益对比测算情况如下:
| 项目 | 期间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后 |
|---|---|---|---|
| 每股净资产(元/股) | 2017年6月30日 | 6.31 | 5.71 |
| 2016年12月31日 | 6.18 | 5.59 | |
| 每股收益(元/股) | 2017年1-6月 | 0.13 | 0.12 |
| 2016年度 | 0.59 | 0.53 |
注:每股收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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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1、主要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17 年06 月30 日 | 2016 年12 月31 日 | 2015 年12 月31 日 |
2014 年12 月31 日 |
|---|---|---|---|---|
| 流动资产 | 101,561.20 | 109,657.80 |
111,800.04 |
103,689.13 |
| 非流动资产 | 166,673.08 | 170,018.00 |
70,447.81 |
34,436.86 |
| 资产总计 | 268,234.27 | 279,675.80 |
182,247.85 |
138,126.00 |
| 流动负债 | 65,997.80 | 82,452.01 |
53,585.67 |
23,663.83 |
| 非流动负债 | 48,790.42 | 49,591.71 |
2,043.27 |
1,132.00 |
| 负债合计 | 114,788.22 | 132,043.72 |
55,628.94 |
24,795.83 |
| 股东权益 | 153,446.06 | 147,632.08 |
126,618.90 |
113,330.17 |
| 归属母公司股东 的权益 |
151,266.44 | 145,517.54 |
126,235.44 |
113,037.85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17 年1-6 月 | 2016 年度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
| 营业收入 | 50,524.78 | 112,654.59 |
97,756.6 |
4 67,820.03 |
| 营业利润 | 3,072.13 | 5,902.81 |
2,965.8 |
8 3,583.20 |
| 利润总额 | 3,355.33 | 13,506.06 |
8,727.5 |
5 7,733.29 |
| 净利润 | 3,174.84 | 14,430.80 |
8,640.7 |
3 7,957.20 |
|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110.87 | 13,902.17 |
8,549.5 |
9 7,958.14 |
| 扣非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
2,882.63 | 9,473.78 |
7,501.5 |
2 6,870.82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
2017 年1-6 月 | 2016 年度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 -7,359.84 | 25,631.19 |
26,440.08 |
-386.73 |
|
| -16,986.35 | -57,768.78 |
-40,471.84 |
-17,101.65 |
|
| -6,536.52 | 47,121.51 |
3,235.14 |
8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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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现金净增加额 -30,890.06 14,981.07 -10,792.01 -17,401.12
(4)主要财务指标
| 2017 年06 月30 日 | 2016 年12 月31 日 | 2015 年12 月31 日 | 2014 年12 月31 日 | |
|---|---|---|---|---|
| 项目 | ||||
| /2017 年1-6 月 | /2016 年度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
| ROE(摊薄)(%) | 2.06 | 9.55 |
6.77 |
7.04 |
| ROE(加权)(%) | 2.09 | 10.26 |
7.15 |
7.46 |
| 扣非后ROE(摊 薄)(%) |
1.87 | 6.51 |
6.02 |
6.08 |
| ROA(%) | 1.68 | 7.35 |
5.73 |
4.88 |
| ROIC(%) | 1.47 | 7.92 |
6.56 |
7.04 |
| 销售毛利率(%) | 39.74 | 43.48 |
37.74 |
42.65 |
| 资产负债率(%) | 42.79 | 47.21 |
30.52 |
17.95 |
| 资产周转率(倍) | 0.18 | 0.49 |
0.61 |
0.51 |
| EPS(基本) | 0.13 | 0.60 |
0.37 |
0.70 |
| EPS(稀释) | 0.13 | 0.60 |
0.37 |
0.70 |
2、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75.07%、61.35%、39.21% 和 37.86%,非流动资产占比上升主要是由于公司苏州电子支付研发基地项目转 入固定资产。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例为 95.43%、96.33%、62.44%和 57.49%,公司负债主要以流动负债为主,与公司的资产结构匹配,随着公司业务 规模的不断扩大,为提升市场竞争能力加大资本性支出,非流动负债在负债中的 比例有所增加,在公司发行债券之后非流动负债占比有所上升。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稳定经营,所有者权益规模逐年上升,分别为 113,037.85 万元、126,235.44 万元、145,517.54 万元和 151,266.44 万元。
(2)偿债能力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各期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4.38、2.09、1.33 和 1.54;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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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动比率分别为 3.84、1.72、1.14 和 1.71;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16.00%、28.60%、 46.75%和 42.79%。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呈下降趋势,资产负债率呈上升趋 势,主要是因为公司 2016 年来发行了公司债券进行债权融资,随着业务规模的 扩大,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也有所增长,短期偿债能力有所下降。
(3)营运能力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3.22 次、3.74 次、3.55 次和 1.63 次,总体呈平稳态势,主要由于公司银行类主要客户的应收账款账期较长,一般 在公司确认销售收入和应收账款后的 3-6 个月内再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 0.51 次、0.61 次、0.49 次和 0.18 次,营收持续增长且持续进行对外投资,公司资产规模增长较快,加之存货周转 率、应收账款周转率略有所下降,从而影响了公司的总资产周转率。。
(4)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专注移动互联网支付行业的发展趋势,加大多渠道推广智能 POS 的力度,拓宽国内外销售渠道,逐步深入国际市场。同时以服务商户为核心, 以产品和服务覆盖商户交易活动全流程,围绕移动互联网的发展趋势,积极布局 智能硬件研发领域,完善公司生态圈的构建,继续整合电子支付产业链上下游核 心技术资源,持续关注生物识别、大数据分析处理及人工智能技术对于支付领域 的促进和革新,进一步探索构建基于线上线下多渠道支付运营模式的核心业务生 态圈。最近三年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持续增长,经营情况良好;2016 年公司 实现营业收入 112,654.59 万元,同比增长 15.24%,获得投资收益 4,627.23 万元, 实现利润总额 13,506.06 万元,同比增长 55%,实现净利润 14,430.80 万元,同比 增长 67%。
(5)现金流量分析
近三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86.73 万元、26,440.08 万 元和 25,631.19 万元,2016 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略有下降主要系经营活动现金 流出较上年同期增长 32.22%,为公司调薪及奖金增加所致。
近三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7,101.65 万元、-40,47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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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万元和-57,768.78 万元,主要系公司结构性存款减少、增资嘉石大岩所致。
近三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87.26 万元、3,235.14 万元 和 47,121.51 万元,流入主要系发行债券及银行借款增加所致,流出主要为偿还 借款及利息和分配股利。
五、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张佑君 |
|---|---|
| 保荐代表人: | 朱鹏、金田 |
| 项目协办人: | 肖少春 |
| 项目组成员: | 刘煜麟 |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
| 电话: | 0755-2383 5888 |
| 传真: | 0755-2383 5061 |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 负责人: | 张学兵 |
|---|---|
| 经办律师 | 郭晓丹、石璁 |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中心A座10层 |
| 电话: | 0755-3320 6666 |
| 传真: | 0755-3320 6888 |
(三)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负责人: | 梁春 |
|---|---|
| 经办注册会计师: | 张晓义、谭荣 |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22号联合广场B座11楼 |
| 电话: | 0755-8290 0952 |
| 传真: | 0755-8290 0965 |
(四)验资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负责人: | 王子龙 |
|---|---|
| 经办注册会计师: | 曹洪海、周铁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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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B2座301室 |
|---|---|
| 电话: | 010-8831 2386 |
| 传真: | 010-8838 6116 |
六、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2016 年 7 月,公司与中信证券签署了《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作 为发行人)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和保荐人)关于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之承销及保荐协议》。
中信证券已指派朱鹏、金田先生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代表人,负 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朱鹏:男,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保荐代表人。主要参 与掌趣科技、瀛通股份、崇达技术等 IPO 项目,同洲电子、大族激光、永辉超 市等再融资项目。
金田:男,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副总裁,保荐代表人。主要参与华 友钴业、朗新科技、正元智慧等 IPO 项目,赣锋锂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创智 科技重大资产重组等重组项目,冠城大通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等上市公司再融资 项目。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及上市的相关要求。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中信 证券愿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七、其他重要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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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八、备查文件
-
1、上市申请书;
-
2、承销及保荐协议;
-
3、保荐代表人声明与承诺;
-
4、保荐机构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
5、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
6、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
7、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
8、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
9、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
10、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面确认文件;
-
11、投资者出具的股份限售承诺;
-
1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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