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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GD INC.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Apr 25,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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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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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30 证券简称:新国都 公告编号:2017-055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国都”)近日接 到股东刘亚先生及杨艳女士的通知,获悉刘亚先生及杨艳女士所持有本公司的部 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情况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质押股数(股) | 质押开始日期(逐笔列示)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用途 |
|---|---|---|---|---|---|---|---|
| 刘亚 | 否 | 4,000,000 | 2016 年9月27 日 | 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3.20% | 为个人融资提供担保 |
| 刘亚 | 否 | 4,300,000 | 2016 年12月5 日 | 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6.44% | 为个人融资提供担保 |
| 刘亚 | 否 | 700,000 | 2017 年4月21 日 | 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7.56% | 为个人融资提供担保 |
| 合计 | - | 9,000,000 | - | - | - | 97.20% | - |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质押股数(股) | 质押开始日期(逐笔列示)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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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艳 | 否 | 5,000,000 | 2016 年7月5 日 | 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3.86% | 为个人融资提供担保 |
|---|---|---|---|---|---|---|---|
| 杨艳 | 否 | 510,000 | 2016 年12月14 日 | 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47% | 为个人融资提供担保 |
| 杨艳 | 否 | 390,000 | 2017 年4月21 日 | 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42% | 为个人融资提供担保 |
| 杨艳 | 否 | 500,000 | 2017 年4月24 日 | 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39% | 为个人融资提供担保 |
| 合计 | - | 6,400,000 | - | - | - | 56.14% | -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1) 刘亚先生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2016年9月27日,刘亚先生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完成证券质押登记手续,将其持有的公司4,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质押给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质押期限自2016年9月27日起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 押登记为止 (具体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登载的《关于股东 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05)。
2016年12月5日,刘亚先生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完成证券质押登记手续,将其持有的公司4,3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质押给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质押期限自2016年12月5日起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 押登记为止。
2017年4月21日,刘亚先生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完成证券质押登记手续,将其持有的公司7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质押给中 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质押期限自2017年4月21日起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 登记为止。
(2) 杨艳女士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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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5日,杨艳女士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 完成证券质押登记手续,将其持有的公司5,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质押给华 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限自2016年7月5日起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 止。 (具体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登载的《关于股东股份质押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83)。
2016年12月14日,杨艳女士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完成证券质押登记手续,将其持有的公司51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质押给华 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限自2016年12月14日起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 为止。
2017年4月21日,杨艳女士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完成证券质押登记手续,将其持有的公司39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质押给华 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限自2017年4月21日起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 为止。
2017年4月24日,杨艳女士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完成证券质押登记手续,将其持有的公司5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质押给华 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限自2017年4月24日起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 为止。
(3) 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刘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260,000股,杨艳女士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400,000股,刘亚先生与杨艳女士作为一致行动人累计持有 公司股份20,660,000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8.77%。
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刘亚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合计9,000,000股,占刘 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7.20%,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3.82%;杨艳女士累 计质押公司股份合计6,400,000股,占杨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6.14%,占 公司最新总股本的2.72%。杨艳女士与其一致行动人刘亚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0,660,000股,合计质押公司股份15,400,000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74.54%,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6.54%。
二、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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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4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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