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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GD INC.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Jan 27,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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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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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30 证券简称:新国都 公告编号:2015-007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证监许可【 2010 】 1292 号 ” 文核准,深圳市新国 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1,600 万股。本次新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43.3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93,28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46,945,065.6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46,334,934.33 元。 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于 2010 年 10 月 13 日出具的立信大华验字【 2010 】 124 号《验资报告》确认,并全部存放于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进行管理。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截止至公告日,公司使用中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 序号 | 开户银行 | 所用项目 |
|---|---|---|
| 1 | 浦东发展银行凤凰大厦支行 | 电子支付终端设备运营项目 |
| 2 | 中信银行深圳市民中心支行 | 超募资金帐户 |
| 3 | 中国银行深圳市公园大地支行 | 电子支付技术苏州研发基地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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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支付终端研发中心及生产中心建设项 | ||
|---|---|---|
| 4 | 中信银行深圳市民中心支行募集户 | 目之研发中心建设部分 “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
| 5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 | 电子支付终端研发中心及生产中心建设项目之生产中心建设项目 |
| 6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 | 电子支付终端研发中心及生产中心建设项目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三、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
三、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基本情况
1 、账户名称:苏州新国都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深圳科技支行
账号: 337040100100163800
2 、账户名称: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深圳市市民中心支行
账号: 7442410182600061107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11 年 3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审 议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国都软件技 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从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超募资金) 中支出 10,000 万元人民币,以货币出资形式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国都软件技 术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深圳市易联技术有限公司)增资,该笔资金注入新国都软 件技术有限公司后将主要用于投入电子支付服务项目的经营。
依据市场发展现状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 2012 年 8 月 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终止深圳市易联技术有限公司“电子支付服务项目” 并退回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1 亿元的议案》,决定终止"电子支付服 务项目",将该项目资金 10,000 万元资金退回超募资金户,注销"电子支付服 务项目"专用账户(公告 2012-032 ),并获得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的同 意。
本公司于 2011 年 8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 于投资建设“电子支付技术苏州研发基地”的议案》,同意从其他与主营业务相 关的营运资金(超募资金)中支出 13,500 万元人民币,以货币资金形式对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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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都投资,该专户资金仅用于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电子支 付技术苏州研发基地项目存储和使用。
201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45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发表相关公告(编号: 2011-035 )。 2011 年 10 月, 公司从募集资金账户支取人民币 45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2 年3 月31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变更募 投项目电子支付技术产研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地址及部分实施方式的议案》,议案 同意公司变更位于南京市栖霞区的“电子支付技术产研基地项目”实施地址,原 投入南京的“电子支付技术产研基地项目”总投资 15306 万元,扣除投入深圳 生产中心的 2500 万元,剩余的 12806 万元全部投入电子支付技术苏州研发基 地项目(以下简称“苏州项目”)。增加投入后,苏州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和超募 资金累计投入达到人民币 26306 万元。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已向公司出具了《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电子支 付技术产研基地项目>实施地点及部分实施方式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 表了《关于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电子支付技术产研基地项目实施地点及部分实施方 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已经公司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此,苏州 新国都与兴业银行深圳科技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用于苏州新国都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电子支付终端研发中心及 生产中心建设项目之研发中心建设部分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2012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审议 收购深圳市瑞柏泰电子有限公司 20% 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 币 2000 万元向蔡敏女士购买其所持瑞柏泰公司 20% 股权。
2014 年 1 月 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审议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 2014-004 ), 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 8,2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 效率,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及效益。
2014 年 1 月 3 日,公司审议通过了《审议增加投资“电子支付技术苏州研发 基地项目”的议案》(公告编号: 2014-005 ),该项目公司使用人民币 13,00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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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对“电子支付技术苏州研发基地项目”增加投资,其中 12,184.61 万元由上市 超募资金解决, 815.39 万元由公司自筹解决,全部投资将以增资形式投入苏州新 国都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新国都)。苏州新国都于 2014 年 2 月 20 日在中信银行深圳市民中心支行(账号: 7442410182600079710 )新开设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苏州新国都电子支付终端研发中心及生产中心建设项目之 研发中心建设部分 “数据中心”建设的存储和使用。
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期,上述两项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均为零,公司将上述两 项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注销后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新国都电子技术有限公 司与相关银行及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终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1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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