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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GD INC.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1
Oct 25,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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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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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30 证券简称:新国都 公告编号:2011-035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基本情况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 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92号文核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1,600万股,发行价格为43.33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69,32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6,945,065.67元,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646,334,934.33元,超过计划募集资金410,164,934.33元。上 述募集资金已由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10月14 日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立信大华验字 [2010]124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 专户。
2011年3月3日和2011年3月22日,公司分别由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和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审议使用部分其他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国都软件技术有 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货币出资方式向深圳市新国都软件 技术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其他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增资后深圳市新国都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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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注册资本将变更为1亿1千万元。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已使用 本次超募资金1亿元人民币完成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
2011年8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 “ 电子支付技术苏州研发基 地项目 ” 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苏州君宝投资有限公司在苏州市昆山 花桥经济开发区共同投资人民币21,808万元用于建设 “ 电子支付技术 苏州研发基地项目 ” ,该项目建设主体为公司与苏州君宝投资共同合 资设立的 “ 苏州市新国都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为21,808万 元人民币,由我公司与苏州君宝投资按照出资比例9:1进行分担,我 公司需要投入资金为19,627.2万元人民币,苏州君宝投资需要投入资 金为2,180.8万元人民币。我公司对项目的投入资金为1,9627.2万元 人民币,占项目总投入的90%,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3,500万元人民币 对苏州新国都进行出资,剩余6,127.2万元人民币投资由公司自筹解 决。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已将本次超募资金13,500万元人民币 转入公司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要求,满足公司业务和人员的快速增长需 求,提高公司研发实力,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更多的回报广大投资者,从而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更多贡献,公司 2011年10月24日,由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通资金的议案》,计划使用4,500万元超 募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通资金,缓解公司流动资金不足,进一步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 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迅速扩大,人员规模也不断增长,公司对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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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资金的需求也越来越大,为保障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缓解公 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公司经营目 标的顺利实现,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4,5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本次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 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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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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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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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承诺使用超募资金4,5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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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3、公司将根据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妥善安排剩余的 超募资金具体使用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公司实际 使用超募资金前,将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 披露。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 定网站刊登的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 定网站刊登的相关监事会决议公告。
五、专项意见
1、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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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超募资金使用的专项 意见》,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4,5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网站刊登的相关信息。
2、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4,5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指定网站刊登的独立董事意见。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决议》。
2、《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决议》
3、《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审议使用部 分超募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超募资金使用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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