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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GD INC.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1

Mar 4,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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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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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的专项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 号 ——超募资金使用(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 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新国都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认 真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现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的《关于审议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 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行为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 需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293.7123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电子支付技术产研基地项目的自筹资金1,293.7123 万 元。

独立董事:金毅、刘永开、李建辉、许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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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3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