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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GD INC.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y 11, 2021

55142_rns_2021-05-11_5c82a26c-38e1-45a0-980b-5ca249409403.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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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阅读有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对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 权期届满未行权的3,319,845份期权进行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及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 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石晓冬先生已回避表决,其审议和表决程 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满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关于对 2020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 行调整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提交的《关于对2020 及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 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所涉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事项,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 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相关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对2020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即同意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由25元/份调整为24.75元/份;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由11元/份调整为10.75元/份。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许映鹏 杨小平 曲建

2021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