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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GD INC.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Oct 9,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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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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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30 证券简称:新国都 公告编号:2020-124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9月25日,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新 国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 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号——股权 激励》(以下简称“《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 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 2020年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0年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及《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并在公司内部公示栏公 示了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为2020年9月26日至2020年10月9日,凡对公 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通过口头、书面等方式向公司 监事会反映。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2、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 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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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指南》、《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拟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以及《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本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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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符合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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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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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8.4.2 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 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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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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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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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 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均为与公司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在职员工,激励 对象中无公司监事、独立董事,无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及其各自的配偶和直系近亲属。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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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10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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