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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GD INC.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Jun 3,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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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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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现 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拟设立一级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拟设立一级全资公司的议案》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通过 设立一级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增强公司技术实力,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与长远 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法律限制或禁止的风险,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拟设立一级全资子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审批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拟设立一级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二、关于对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提交的《关于对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所涉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 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 号:股权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18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相关 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对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进行调整的议案》,即同意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由14.833元/份调整为14.583元/份。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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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许映鹏 杨小平 曲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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