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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GD INC.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May 22,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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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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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现就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 关于拟变更公司全称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符合经营发展需要,有助于完善公 司组织架构,加强集团管理。同时,本次变更公司名称的事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 忘录第24 号:变更公司名称》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中英文名称的变更。

二、 关于拟设立二级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拟投资设立二级子公司,能及时获取国际 市场的最新信息,推动公司电子支付产品与服务进入海外市场,有利于拓展海外 业务,加快公司的国际化进程,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与长远发展需要,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鉴于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审议设立二级子公司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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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

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蔡艳红 何佳 陈京琳

2018 年5 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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