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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GD INC.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Oct 25,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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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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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现就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查阅本次议案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已经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其内容真实、完整,编制及审核程序符合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0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2016年修订稿)》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中关于上市 公司定期报告编制的相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审核以 及出具的最终报告等没有异议。
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鉴于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审议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 案》。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切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 要,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鉴于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事项的总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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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积极进行战略转 型和新业务布局,通过小额贷款业务的开展,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丰富业务、实施 多元化经营,增加上市公司盈利点,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鉴于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的议案》。
四、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信联征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信联征信”)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购 买中国银行发行的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目的是为了提高信联 征信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且能有效执行,为公司投资理财业 务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鉴于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 财产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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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 立意见的签署页】
蔡艳红 何佳 陈京琳
2017 年10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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