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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GD INC.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4

May 15, 2024

55142_rns_2024-05-15_9eccb5d2-9306-4c19-9add-1592567e510a.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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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新国都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 相关资料,现对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宜发表如下意见:

一、 关于拟变更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 度审计机构的意见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拟聘任的会计事务所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其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 要求。聘任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 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监事会同意《关于拟变更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 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股票期权的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 行权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 股票期权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同意《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股票期权的议 案》。

三、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意见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 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

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投资产品(包括不限于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 结构性存款、券商理财产品等),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全体监事 一致同意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 意见的签署页)

李林杰 田丽满 张金燕

2024 年5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