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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GD INC.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8
Apr 25,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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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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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长沙公信诚丰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大华核字[2019]003831 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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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长沙公信诚丰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 目 录 | 页 次 | |
|---|---|---|
| 一、 |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长沙公 | 1-2 |
| 信诚丰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 | ||
| 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 ||
| 二、 |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长沙公 | 3-4 |
| 信诚丰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 | ||
| 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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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长沙公信诚丰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大华核字[2019]003831 号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国 都股份公司)编制的《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长沙公 信诚丰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新国都股份公司与长沙公信诚丰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全 体股东签订的《关于长沙公信诚丰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之股权转 让协议》、新国都股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及关 于该事项的《确认函》,编制《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 购长沙公信诚丰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是新国都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新国都股份公司管理 层编制的《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长沙公信诚丰信息 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发表意见。我们按照《中 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 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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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核字[2019]003831 号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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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长沙公 信诚丰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是否不存在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 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 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新国都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收购长沙公信诚丰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 情况说明》已按照新国都股份公司与长沙公信诚丰信息技术服务有 限公司全体股东签订的《关于长沙公信诚丰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之股权转让协议》、新国都股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及关于该事项的《确认函》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长 沙公信诚丰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实际盈利数与业绩承诺数的差异 情况。
本审核报告仅供新国都股份公司信息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 作任何其他目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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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长沙公信诚丰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长沙公信诚丰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按照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长沙公信诚丰信息技术服务 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签订的《关于长沙公信诚丰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及关于该事项的《确认函》,本公司编制了本说明。
一、收购股权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2016 年5 月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收购长沙公信诚丰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本公司拟使用50,000 万元 募集资金收购交易对方(包含陈文辉、钟桂珍、邱玲)合计持有的长沙公信诚丰信息技术服 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公信诚丰”)100%股权。本次股权收购实施后,本公司将持有 长沙公信诚丰100%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
本公司于2016 年5 月9 日与长沙公信诚丰全体股东及其核心管理人员江勇签署了《关 于长沙公信诚丰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本公司于2016 年5 月25 日召开的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 购长沙公信诚丰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收购长沙公信诚丰100%股 权,收购完成后长沙公信诚丰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述收购已于2016 年8 月收购完成。
二、收购股权业绩承诺情况
(1)业绩补偿期间
交易对方对本公司的利润补偿期间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连续三年内,即为2016 年、2017 年、2018 年(以下简称“业绩承诺补偿期间”)。
(2)业绩承诺
交易对方承诺,目标公司在利润补偿期间内各年度净利润数(下称“承诺利润数”)如 下:2016 年度不低于4,000 万元,2017 年度不低于5,000 万元,2018 年度不低于6,000 万 元。
(3)补偿安排
1)利润补偿期间内,若目标公司能在业绩承诺补偿期间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小于同期 承诺净利润数的,交易对方应当按照以下公式对本公司进行补偿:当年应补偿金额=(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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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长沙公信诚丰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止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利润补偿期间内累积承诺 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已补偿金额;若标的公司能在业绩承诺补偿期间实际实 现的净利润数小于同期承诺净利润数的,交易对方在利润补偿期间内应按照上述补偿方式的 约定逐年对本公司进行补偿;交易对方均同意,交易对方内部按照交割日前各自持有目标公 司出资额占其合计持有的目标公司出资总额的比例分担补偿责任。
2)2018 年5 月16 日,经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核查通过,长沙公信诚丰符合软 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所得税备案条件,2017 年度可享受12.50%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长 沙公信诚丰按优惠税率完成了2017 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由于本公司2017 年年报公告 时税收优惠尚未获得,长沙公信诚丰按15%税率计算了当期所得税费用。根据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及签订的关于该事项的《确认函》,在核算长沙公信诚丰2017 年度 业绩承诺数时适用12.50%的优惠税率。
注: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中的约定,业绩承诺净利润为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三、收购股权业绩实现情况
(1)2016-2018 年度长沙公信诚丰业绩实现情况如下:
| 年度 | 承诺利润数 | 净利润 | 非经常性损益影响额 | 企业所得税汇算税率影响* | 实现利润数 | 本期已实现/(未实现)差异 | 累积已实现/(未实现)差 | 是否完成 |
|---|---|---|---|---|---|---|---|---|
| ① | ② | ③ | ④ | ⑤=②-③+④ | ⑥=⑤-① | 异 | ||
| 2016 年度 | 40,000,000.00 | 44,400,875.12 | 60,993.74 | --- | 44,339,881.38 | 4,339,881.38 | 4,339,881.38 | 是 |
| 2017 年度 | 50,000,000.00 | 46,433,922.94 | 1,182,643.11 | 1,272,697.98 | 46,523,977.81 | (3,476,022.19) | 863,859.19 | 是 |
| 2018 年度 | 60,000,000.00 | 63,860,051.23 | 1,102,103.28 | (1,272,697.98) | 61,485,249.97 | 1,485,249.97 | 2,349,109.16 | 是 |
| 合计 | 150,000,000.00 | 154,694,849.29 | 2,345,740.13 | --- | 152,349,109.16 | 2,349,109.16 |
*本公司2017 年年报公告时税收优惠尚未获得,长沙公信诚丰按15%税率计算了2017 年所得税费用, 在核算长沙公信诚丰2017 年度业绩承诺数时适用12.50%的优惠税率,对2017 年实现利润数影响金额为 1,272,697.98 元,对2018 年实现利润数影响金额为-1,272,697.98 元。
综上,长沙公信诚丰2016 年度实现利润数44,339,881.38 元超过业绩承诺数 40,000,000.00 元,2016 年的业绩承诺得到了有效履行,无需对本公司进行补偿;截至2017 年末长沙公信诚丰累积实现利润数90,863,859.19 元超过同期累积承诺利润数 90,000,000.00 元,累积业绩承诺得到了有效执行,无需对本公司进行补偿;截至2018 年 末长沙公信诚丰累积实现利润数152,349,109.16 元超过同期累积承诺利润数 150,000,000.00 元,累积业绩承诺得到了有效执行,无需对本公司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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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长沙公信诚丰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四、本说明的批准
本说明业经本 公司董事会第四届第三十一次会议 于2019 年4 月24 日批准。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4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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