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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GD INC.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6
Mar 7,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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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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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相关事项的意见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相关事项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经认真审阅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相关资料,现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 关于对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暨对外投资的议案的 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整合公司核心商业资源、提高公司综 合盈利能力、打造公司全新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本次投资事 项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治理及依法合规经营 造成不利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对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暨对外 投资的议案》。
二、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申请银行集团授信额度,是出于保障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供应,避免流动资金风险的需要,有助 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三、 关于投资设立孙公司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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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相关事项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设立孙公司有利于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不存 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治理及依法合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投资设立孙公司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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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相关事项的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的意见的 签署页】
监事:
李林杰 栾承岚 杨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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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3 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