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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GD INC. AGM Information 2014

Apr 25,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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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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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30 证券简称:新国都 公告编号:2014-058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 年4 月1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刊登了《2013 年年度股东大 会会议通知》(公告编号:2014-047),定于2014 年5 月5 日上午10:00 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路车公庙工业区泰然劲松大厦17A 深圳市新国 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4 年4 月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审 议<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审议<2013 年度报告正文 及摘要>的议案》、《审议201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审议<2013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审议<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审议聘请201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 议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的议案》、《审议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的议案》,上 述议案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4 年4 月24 日,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刘祥先生审查议案后,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向董事会提出两

份临时提案,分别为《关于调整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候选人方案的临时提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临时提案》 (《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附件),上述两份临时提案将作为新增的议 案提交公司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 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刘祥持有本公司股份38,070,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33.31%,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 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 提案程序亦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深交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故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两份临时提案提交 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将分别作为2013 年度股东大会的 第10 项、第11 项议案。

除上述事项外,原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股权登记日、会议地点 等其他事项均不变。

现将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补充如下: 一、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通 过《审议提请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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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

  •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2014年5月5日上午10:00开始。

    •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 6、出席对象:

  • (1)股票登记日为2014年4月28日。凡于2014年4月28日下午15:

  • 00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见附件2《授权委托书》)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律师。

  • 7、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路车公庙工业区泰然劲松大厦

  • 17A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审议<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公司独立董事金毅、许映鹏、李建辉、刘永开已分别向董事会提

  • 交了《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

  • 职。

    • 2、《审议<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审议<2013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 4、《审议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5、《审议<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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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审议<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7、《审议聘请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8、《审议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的议案》

  • 9、《审议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的议案》

10、《关于调整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候

选人方案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14 年 4 月 28 日 10:00-18: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路车公庙工业区泰然劲松大厦 17A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 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 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以上证明文件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 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 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须 2014 年 4 月 28 日<登记日> 下午 18: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 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四、会务联系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路车公庙工业区泰然劲松大厦 17A 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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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赵辉 李艳芳 刘文俊

- 联系电话:0755 83481391 传真: 0755-86319990

邮箱:[email protected]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因本次会议调整给广大投资者带来不便,公司董事会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4 月25 日

附:股东参会登记表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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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股东帐号 持 股 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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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新国都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 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  ”,“同意”“反对”“弃权” 三个选项都不打“  ”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项中打“  ”按废票处 理)

序号 议 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备注
1 《审议<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审议<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审议<2013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4 《审议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 《审议<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 《审议<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 《审议聘请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审议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的议案》
(1)刘祥
(2)江汉
(3)汪洋
(4)韦余红
(5)贾巍
(6)何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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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桑涛 (8)陈京琳 (9)刘国真 9 《审议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的议案》 (1)李林杰 (2)栾承岚 10 《关于调整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候选人方案的议案》 (1)刘祥 (2)江汉 (3)汪洋 (4)韦余红 (5)贾巍 (6)何佳 (7)桑涛 (8)陈京琳 1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字: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1、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 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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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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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四)

鉴于公司拟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成员,根据《公司法》和《深 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对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原第一百零七条为:“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 董事会成员中包括 4 名独立董事。”。

现修订为: “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董事会成 员中包括 3 名独立董事”。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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