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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MG Construction Machinery Co., Ltd. — M&A Activity 2021
Nov 1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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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Acti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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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21-98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 向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工有限”)的全体股 东发行股份吸收合并徐工有限(以下简称“本次吸收合并”、“本 次交易”)。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上市公司作为本次吸收合并的 存续方承继及承接徐工有限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及其 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徐工有限作为被吸收合并方,其法人资格将 被注销,徐工有限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将被注销, 徐工有限全体股东将持有本次吸收合并后上市公司的相应股份。
上市公司于2021 年11 月17 日召开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吸收合并有关事项,详见上市公司于2021 年11 月1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97)。
本次吸收合并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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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市公司的债权人自接到关于本次吸收合并事项的债权人通知之 日起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 日内,有权 依据有效的债权文书及相关凭证依法要求上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 供相应担保。逾期未申报债权的,将视为有关债权人放弃要求上 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权利,但并不会因此影 响其债权,有关债权将在到期后由上市公司按有关债权文件的约 定清偿。对于根据本公告进行有效申报的债权人,上市公司将在 本次吸收合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后,对相关债 务根据债权人的要求依法进行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传真方式申报债权。具体联系方 式如下:
1.现场申报
请持身份证明文件、有效债权文书及相关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和要求上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书面通知等债权资 料(以下简称“债权资料”)到上市公司以下地址申报债权:
-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驮蓝山路26 号 联系人:苗洋威、尹文林
联系电话:0516-87565620、0516-87565628
2.以邮寄方式申报
请将身份证明文件、债权资料邮寄至以下地址,并请在邮件封 面上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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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驮蓝山路26 号 联系人:苗洋威、尹文林
邮编:221004
联系电话:0516-87565620、0516-87565628
邮寄方式的申报时间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 3.以传真方式申报
请将身份证明文件、债权资料传真至以下号码,并请在首页注 明“申报债权”字样:
传真号码:0516-87565610
联系电话:0516-87565620、0516-87565628
联系人:苗洋威、尹文林
传真方式的申报时间以上市公司传真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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