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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MG Construction Machinery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Jul 15, 2021

53625_rns_2021-07-15_e5c00a47-20fd-438e-aa6d-81f17119c5c7.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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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112814.SZ 债券简称:18 徐工Y1 债券代码:149211.SZ 债券简称:20 徐工01

关于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21 年度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六)

债券受托管理人

==> picture [181 x 3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 号)

2021 年7 月

1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徐工集团工程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 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 “受托管理人”)编制。招商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徐工集团工 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招商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招商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2

一、发行人债券基本情况

债券简称 存续规模 起息日 到期日 票面利率 债券偿还情况 其他
18徐工Y1 20亿元 2018年12月10日 2021年12月10日 4.80% 按时付息
20徐工01 20亿元 2020年8月25日 2023年8月25日 3.72% 按时付息
公司债券上市或转让的交易场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 上述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
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重大事项

2021 年7 月9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徐州徐工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1 年7 月10 日,发行人披露了《徐工集团工程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徐州徐工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临时) 决议公告》、《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临 时)决议公告》等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徐工机械”或“公司”)发展 战略和经营发展需要,徐工机械拟出资100 亿元设立徐州徐工产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的名称为准,简称“徐工合伙”)。

徐工合伙规模100.0001 亿元人民币,其中有限合伙人徐工机械出资100 亿 元,普通合伙人徐州徐工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徐工股权)出资1 万元。

2021 年7 月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关 于设立徐州徐工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 陆川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董事、总 裁陆川先生在徐工股权担任董事长,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费广胜先生在徐工股权担

3

任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的规定,徐工机 械和徐工股权共同出资设立徐工合伙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 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徐州徐工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徐州徐工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徐州市云龙区沁水湾商业广场52(原W18)号楼1-101-203; 注册地:江苏省徐州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费广胜;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产权及控制关系:徐州徐工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0%,徐州坤锦企业管 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0%,徐州坤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持股30%;

控股股东:徐工投资; 实际控制人:徐工机械; 成立时间:2019 年1 月4 日;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不得从事担保和房地产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董事、总裁陆川先生在徐工股权担任董事长,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费广胜 先生在徐工股权担任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的规定,设立徐工合伙构成关联交易。徐工股权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安排,与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利益安排。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经查询,未发现徐工股权为失信被执行人。

徐工股权已取得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编码

4

为P1069932。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经营状况及资产状况: 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万
项目 2020 年 2021 年1-6 月
营业收入 957 472
投资收益 0 0
利润总额 456 164
净利润 346 123

上述2020 年数据已经审计,2021 年1-6 月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万
项目 2020 年12 月31 日 2021 年6 月30 日
资产总额 788 1,308
负债总额 160 557
净资产 628 751

上述2020 年数据已经审计,2021 年1-6 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徐工合伙设立方案

  • 1.徐工合伙基本情况

  • (1)名称:徐州徐工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登记

  • 机关核定的名称为准);

  • (2)规模:100.0001 亿元;

  • (3)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 (4)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 (5)出资进度:有限合伙人徐工机械认缴出资100 亿元,普通合伙人徐工

  • 股权认缴出资1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各方尚未实缴出资;

  • (6)存续期限:20 年;

5

  • (7)管理人:徐州徐工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8)管理费:徐工合伙层面不收取管理费;

  • (9)超额收益:徐工合伙层面不收取超额收益;

  • (10)项目退出机制:收购退出、上市退出、股权回购或清算退出、其他退

  • 出方式;

(11)会计核算方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核算;

  • (12)投资方向:根据公司战略,围绕公司主业需要,投资符合公司要求的

  • 标的;投资国内、国际标的,以国内标的为主;

(13)投资方式:直接投资或通过设立子基金投资。

  • 2.徐工合伙的管理模式

  • (1)徐工机械为徐工合伙的唯一LP,并且实际控制GP 徐工股权,徐工机

  • 械控制徐工合伙。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徐工合伙份额认购,在徐工合伙中也不存在其他权利义务安 排。

三、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1 年1 月1 日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徐工股权累计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

472 万元。

  • 四、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目的

为促进工程机械主业发展,布局未来产业;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投资体系管理 效率和投资效益,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梳理整合投资架构和组织模式,成立徐工 合伙。投资符合公司主业发展要求的标的,促进公司实现“三高一可”高质量发 展。

(二)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 1.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股权投资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较大,宏观经济紧缩将导致投资的产业存在较 大不确定性,将会影响公司的投资收益。

对策:做好全球宏观经济及股权投资行业趋势的研判,利用徐工强大的品牌、

6

资金及产业优势,降低宏观经济波动对徐工股权投资的经营影响。

2.政策风险

股权投资面临着金融政策及制造业政策变化的风险,可能影响未来投资收益。

对策:密切关注国家政策的动向以及相关金融政策监管要求,积极吸取同行 业公司的经验和教训,加强研究国家各项政策,研判股权投资行业走势,灵活利 用自身优势,预防、降低国家政策带来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徐工合伙可以通过设立子基金等方式加强公司多渠道融资能力,更高效率 地撬动社会资本,通过投资并购做强主机和核心零部件、培育增长新动能、维护 供应链安全和促进产品销售。同时可充分发挥合作方的资源优势和智力优势,拓 展优质项目资源,有利于促进公司实现高质量、高效率、高效益、可持续“三高 一可”高质量发展,助力公司珠峰登顶。

2.本次交易后,公司将徐工合伙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会计核算方 法不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交易已得到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和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 了相关意见,并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及及监事会的审议,该交易及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招商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本次公 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 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 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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