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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xi Smart Auto-control Engineering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Apr 26,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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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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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翟胜宝作为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 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谨慎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独立性、专业性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现就本人 2019 年度的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 出席会议及投票表决情况
2019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 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1、 出席会议情况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
|---|---|---|---|---|---|---|---|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 独立董事姓名 | |||||||
| 翟胜宝 | 11 | 6 | 5 | 0 | 0 | 否 | 0 |
2、 投票表决情况
在召开董事会之前,我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在董 事会会议上,我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本着谨慎 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对董事会所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有反对和弃权 的情况。
二、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中,本人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 2019 年 4 月 18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1)《关于 2018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2)《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独立意见》;(3)《关于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4) 《关于 2019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5)《关于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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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8 年度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6)《关于 2019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 及独立意见》;(7)《关于聘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 见》;(9)《关于 2018 年度坏账核销的独立意见》;(10)《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11)《关于 2018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2019 年 5 月 28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1)《关于使用自有流 动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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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6 月 20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1)《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独立意见》。
-
2019 年 6 月 27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1)《关于公司公开发 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独立意见》;(2)《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 公司债券上市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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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7 月 25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1)《关于使用银行承 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独立意见》;(2)《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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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8 月 1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1)《关于以募集资金 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
2019 年 8 月 20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1)《关于 2019 年半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 立意见》;(2)《关于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 意见》;(3)《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以上议案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 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19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审计委员会 4 次,对公 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进行审议,对内部控制制 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报告审计安排与进度及 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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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实地考察,监督董事会相关决议的具体执行情况,并及时了解公司最新经营 动态;始终积极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 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实时关注涉及公司的相关报道,并利用自身的 专业优势,积极对公司的发展战略提出专业化建议。
五、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 行职责,按时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独立意见和 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2019 年,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 断。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规范地进行信息管理和信息 披露,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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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
无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
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
本人联系方式:[email protected]。
2020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 及制度的学习,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加 强与董事、监事、管理层之前的沟通和交流,协助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为董事 会决策提供合理化建议,更好地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翟胜宝 2020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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