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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xi Longsheng Technology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4
Aug 1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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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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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80 证券简称:隆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5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决 定于2024年9月5日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5日(周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5日上午 9:15-9:25,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5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 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30日(周五)。
1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珠江路99号本公司A407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
|---|---|---|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累积投票 提案 |
提案1、2、3 为等额选举 | |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4 人 |
| 1.01 | 选举倪铭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2 | 选举倪茂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3 | 选举魏迎春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4 | 选举彭俊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
应选人数3 人 |
| 2.01 | 选举郑石桥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2 | 选举贾和坤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3 | 选举殷爱荪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3.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的议案》 |
应选人数2 人 |
| 3.01 | 选举沈家湖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3.02 | 选举陈丹丹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4.00 | 《关于修订<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
√ |
2
1、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2、议案1、2、3 采取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应选非独立董事4 人、独立董事3 人、 非职工代表监事2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 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 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议案2 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 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议案4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作为本议案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回避表 决。
5、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对中小投 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以现场、信函、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16:30前;采取信函、邮件方式登 记的须在2024年8月30日16:3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办公室或“[email protected]”。 来函信封请注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邮件主题请注明“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信函或邮件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现场登记地点: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珠江路99号证券部办公室。
4、登记所需资料: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 证复印件;②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2)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 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原件;④股东账户卡复 印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
(4)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 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股东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④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5)异地股东凭以上有效证件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在要求时间内 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3)。信函信函邮寄地址:江 苏省无锡市新吴区珠江路99号证券部办公室;邮箱:[email protected]。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行
联系电话:0510-68758688-8022
传真:0510-68758688-802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珠江路99 号证券部办公室。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除现场投票外,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
1、《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
2、《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
-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
2、《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
3、《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4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680”,投票简称为“隆盛
-
投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 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 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 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 对候选人A 投X1 票 | X1 票 |
| 对候选人B 投X2票 | X2票 |
|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2)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表一提案3,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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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 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 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5日的交易时间,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下 午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9 月5 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 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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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无锡隆盛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 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项 | 表决项 | 表决项 |
|---|---|---|---|---|---|
| 该列打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
同 意 |
反 对 |
弃 权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累积投 票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4 人 | |||
| 1.01 | 选举倪铭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1.02 | 选举倪茂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1.03 | 选举魏迎春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1.04 | 选举彭俊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3 人 | |||
| 2.01 | 选举郑石桥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2.02 | 选举贾和坤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2.03 | 选举殷爱荪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3.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 人 | |||
| 3.01 | 选举沈家湖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 3.02 | 选举陈丹丹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4.00 | 《关于修订<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注: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每项议案只能选一 个选项,多选、不选或以其他方式选择视同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 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累积投出的票数不得超过其所享有的总票数,如果不同意 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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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股东(签字或盖章): __ 受托人(签名):___ 身份证号码: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码:____ 委托持股数: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的日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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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
|---|---|---|---|
|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件 | ||
| 联系地址 | |||
| 是否本人亲自参会 | 邮政编码 | ||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件 | ||
| 联系地址 | |||
|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
注:本表格通过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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