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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XI HYATECH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Dec 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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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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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无锡 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亚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行)》 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 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767号”《关于同意无锡 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4,6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17 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527,782,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3,469,853.04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4,312,146.96元。前述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 年12月9日出具了“苏公W[2020]B132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 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由公 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 请参见公司已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原计划投资于以下 2 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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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
总额(万元)
备案文号
1 航空发动机关键零部件产能扩
大项目
40,812.12 锡新行审投备〔2020〕105号
2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619.09 锡新行审投备〔2020〕105号
合计 47,431.21 -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 3,194.11 万元,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账户余额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 031)。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止至 2021 年 12 月 2 日, 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无 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提前归还的公告》 - (编号:2021 034)。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 公司目前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实际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能够按照既定进度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在到期日前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 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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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进行证 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不对除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不会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 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 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 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高风险投资或 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 用支出,进而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本次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总金额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存在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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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 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会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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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 __

吕雪岩 林剑云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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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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