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WUXI HYATECH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Jun 28, 2021

58453_rns_2021-06-28_010d7cac-f7b8-4d08-8ff7-076015207fc8.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无锡 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亚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航亚科技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 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767号”《关于同意无锡 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4,6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17 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527,782,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3,469,853.04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4,312,146.96元。前述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 年12月9日出具了“苏公W[2020]B132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 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由公司 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 参见公司已于2020年12月15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0 年12 月23 日在《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中披露,公司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原计划投资于以下2 个项

目:

目: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1 航空发动机关键零部件产能扩大项目 57,823.23 40,812.12
2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378.03 6,619.09
合计 67,201.26 47,431.21

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 年4 月23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4)。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 公司目前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实际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能够按照既定进度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 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 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 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进行证 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不对除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不会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 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 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光大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 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并且能够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光大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吕雪岩 林剑云

==> picture [121 x 6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End of picture te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