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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xi DK Electronic Materials Co.,Ltd. Management Reports 2021

Apr 2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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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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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无锡帝科电子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0 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 行职务,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在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2020 年度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1.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

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1. 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3 次,本人亲自出席了任职期间内的 13 次 董事会会议。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 情况。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 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 东的权益。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 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1. 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4 次,本人亲自列席股东大会 4 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以及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2020 年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人审慎审议了 各项董事会议案,对以下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以及事前认可意见:

(一)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 年 2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 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聘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2020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人对《关于补 选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8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人对《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人对《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中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外担 保等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人对《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2020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人对《关 于变更财务总监、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本人对《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本人对《关 于签订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况

2020 年 2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人对《关于 2020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聘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在 2020 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积极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的日常工作,按照公司绩效评价标准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评 价、考核,监督公司薪酬管理与执行,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 和义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和了解,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财务运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管理情况等,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特 别是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 范运作提出专业性判断和建设性意见,同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本人认 为:公司能够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 及时制订和修订公司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制度有效实施。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 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2. 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 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独立意见和行使表决权,促 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3. 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各种方式 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 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

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

  1. 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 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 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 年度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 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坚持事先进行认真审 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 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加 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 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马忠法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