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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xi DK Electronic Materials Co.,Ltd. — M&A Activity 2021
Dec 3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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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Acti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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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估值机构的独立性、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估值方法与目的的 相关性以及估值定价的公允性的意见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向泰 州索特并购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上海并购股权投资基金二期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等 15 名江苏索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索特”)股东购买其 持有的江苏索特 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 提的合理性、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的相关性以及估值定价的公允性作出说明如下: 1、估值机构具备独立性
公司本次交易聘请的估值机构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证券业务资 格。除本次业务关系外,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其经办估值人员与公司、 交易对方、江苏索特,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利益或 冲突,估值机构具有独立性。
2、本次估值假设前提合理
估值机构和估值人员所设定的估值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 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估值对象的实际情况,估值假 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的相关性一致
本次估值目的是为公司本次交易提供合理的参考依据,估值机构实际估值的 资产范围与委托估值的资产范围一致;估值机构在估值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估值 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江苏 索特及旗下 Solamet®光伏银浆业务实际情况的估值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 料可靠,估值方法选用恰当,估值结论合理,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相关性一致。 4、本次估值定价公允
本次交易以购买资产的估值结论为依据,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估 值定价公允。估值机构在估值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估值程序,遵循了客观性、独 立性、公正性、科学性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估值对象实际情况的估值方法,
采用的模型、选取的折现率等重要估值参数可靠,预测期各年度收益和现金流量 估值依据及估值结论合理。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交易中所选聘的估值机构具有独立性,估值 假设前提合理,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估值报告的估值结论合 理,估值定价公允。
(本页以下无正文,下页为签署页)
(本页为《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估值机构的独立性、假 设前提的合理性、估值方法与目的的相关性以及估值定价的公允性的意见》签署 页)
唐建荣
虞丽新
秦 舒
2021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