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Wuxi DK Electronic Materials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pr 25, 2021
55811_rns_2021-04-25_41e9c4ec-c1df-4b7d-a321-7c79f2848e63.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 成员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依法履行职权,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 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 下:
一、 监事会召开情况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 合法律、法规的要求。2020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10次,所有议案均获得全 票通过,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定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会议主要议案 |
|---|---|---|---|
| 1 | 2020/01/17 | 第一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 |
1. 《关于公司2019年1-9月财务报告的议案》 |
| 2 | 2020/02/17 | 第一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 |
1. 《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 2. 《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审计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4. 《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 《关于2020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7. 《关于聘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9. 《关于2020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 案》; |
| 3 | 2020/04/28 |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 |
1. 《关于公司2020年1-3月财务报告的议案》 |
|---|---|---|---|
| 4 | 2020/08/04 |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 |
2.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3.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 4. 《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 《关于在香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 案》; |
| 5 | 2020/08/20 |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 |
1. 《关于公司参与投资产业基金的议案》 |
| 6 | 2020/08/25 |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 |
1. 《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 案》; 2. 《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 7 | 2020/10/16 |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 |
1.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点和实施方式的议案》; |
| 8 | 2020/10/27 |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 |
1.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
| 9 | 2020/12/08 | 第一届监事第十二 次会议 |
1.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点的议案》 |
| 10 | 2020/12/17 |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 |
1. 《关于签订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
二、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对公司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状 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及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监督,较好地发挥了 监事会的作用。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一 ( )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监事会认真 履行职责,列席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决议 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2020年的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监
督。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 决策合理,勤勉尽职,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 控制制度,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运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 行为。
( 二 ) 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2020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管理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作了认 真细致的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同时监事会认为,中 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0年度审 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三 ) 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 四 ) 对外投资情况
2020年8月4日,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香港投资设立 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2020年8月20日,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投资 产业基金的议案》;
2020年12月17日,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投资合 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上述对外投资事项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经营需要,依法履行 了审批程序,未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 五 ) 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公司2020年度的 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监督、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 司实际需要,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违反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 为。
( 六 ) 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和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且得 到有效地执行。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 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 七 )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管 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和严 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报告期内严格规范信息传 递流程,并按照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对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备案;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 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公司及相关人员未发生因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理制度执行或涉嫌内幕交易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及行政处罚的情况。
三、 公司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计划
2021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监事 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为完善公司治理、督促公司依
法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发挥应有的作用。2021年监事会的 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 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自
身专业业务能力和监事会的监督能力和水平。
- 继续完善监事会的运行机制,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提高监督效率,
积极督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 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 程序的合法性,督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防止损害公司利益的行 为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