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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XI CHIPOWN MICRO-ELECTRONICS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Nov 1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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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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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1-032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 年11 月16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2021 年11 月6 日以电话、文本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各位董事已经知 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7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 名,会议由董事长张立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 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 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现行薪酬与绩效考核体系等管理制度,公司制定了《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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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 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无锡芯朋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4)。

易扬波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 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1 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无 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易扬波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 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 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

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 ( 1 )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 2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 / 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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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 4 )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 书》;

( 5 )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 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 6 )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 7 )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 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 8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 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

( 9 )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 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 10 )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 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 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 / 和相关监管机构的 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 11 )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 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 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 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 、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 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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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 期一致。

5 、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 他授权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 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易扬波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 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 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进行注册地址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由“无锡新 吴区龙山路2-18-2401、2402”变更为“无锡新吴区长江路16号芯朋大厦”,并 对《公司章程》第五条作出相应的修改。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 等相关事宜。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1 年12 月2 日上午10:00 召开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11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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