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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XI BOTON TECHNOLOGY CO.,LTD. — Director's Dealing 2015
Jul 9,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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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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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031 证券简称:宝通带业 公告编号: 2015-034
无锡宝通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宝通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 勇先生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同,以及看好国内资 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的 6 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增持本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1 、股份增持人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勇先生。
- 2 、股份增持出资
上述增持人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 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 万元,增持股份数 量根据实际交易价格而定。
- 3 、股份增持实施时间
目前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股票处于停牌阶段,上述增持人将在公司股 票复牌之日起的 6 个月内实施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二、本次股份增持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战略及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 上述人员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上述人员增持本公司股份,能够与本公司其他股东 利益保持一致,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的发展。
三、本次股份增持的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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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次股份增持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将在增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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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之日起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 2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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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及《关于上市公司大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 [2015]51 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 3 、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继续关注公司管理层 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督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 卖公司股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无锡宝通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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