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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XI BOTON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Dec 2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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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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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31 证券简称:宝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2 债券代码:123053 债券简称:宝通转债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宝通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九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宝通转债”(债券代码: 123053 )赎回价格: 100.458/ 张(含赎回日 当期应计利息,赎回日当期年利率为 0.8% ,且赎回日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 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 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 2 、赎回登记日: 20211230

  • 3 、赎回日: 20211231

  • 4 、停止交易和转股日: 20211231

  • 5 、资金到账日(到达中登公司账户): 202216

  • 6 、投资者赎回资金到账日: 2022110

7 、“宝通转债”拟于 20211231 日停止交易,但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宝通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 人民币 3,000 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宝 通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 “宝通转债”停止交易的公告。

8 、根据安排,截至 20211230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宝通转债”将 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宝通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持有人 持有的“宝通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和转股日前解

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9 、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若债券持有人不符合创业 板交易权限开通资格,则无法进行转股。

10 、风险提示:本次“宝通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宝通转债”停止交易 和转股前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如果 投资者不能在 20211230 日当日及之前自行完成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 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注意投资风险。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宝通转债” 的议案》,因触发《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 同意行使“宝通转债”提前赎回权,现将“宝通转债”赎回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08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5 日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 50,000 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500 万张, 期限 6 年,存续期限自 2020 年 6 月 5 日至 2026 年 6 月 4 日。经深交所审核同 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0 年 7 月 1 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可转换公 司债券简称为“宝通转债”,债券代码为“123053”。

根据相关规定和《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约定,“宝通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 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0 年 12 月 11 日至 2026 年 6 月 4 日,初始转股价格为 20.80 元/股,因公司实施 2020 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自 2021 年 6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 20.50 元/股;因实施回购股份注销事项,2021 年 12 月 2 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 20.73 元/股。截至目前,“宝通转债”的转股价格为 20.73 元/股。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宝通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债券面值 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 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 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三、本次触发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 2021 年 11 月 2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4 日,公司股票已连续十三个交易日 收盘价格超过当期转股价格(20.50 元/股)的 130%(即 26.65 元/股);2021 年 12 月 1 日公司完成回购股份注销事宜,自 2021 年 12 月 2 日起,公司的转股价 格调整至 20.73 元/股,自 2021 年 12 月 2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股票已 累计有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超过当期转股价格(20.73 元/股)的 130%(即 26.95 元/股);综上所述,自 2021 年 11 月 2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股票已累 计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超过“宝通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已触发上 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 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宝通转债”。

四、赎回实施安排

1、赎回价格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宝通转债” 赎回价格为 100.458 元/张。

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计息天数:从计息起始 日(2021 年 6 月 5 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实际 日历天数为 209 天(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B×i×t/365=100×0.8%×209/365=0.458 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458=100.458 元/张。扣税后 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 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2、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30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宝通转债”持有人。

3、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 5 个交易日内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上至少发布三次赎回公告,通告“宝通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宝通转债”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起停止转股。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债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宝通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 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宝通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 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宝通转债”停止交易的公告。

(4)2021 年 12 月 31 日为“宝通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 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30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宝通转债”。本次 提前赎回完成后,“宝通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5)2022 年 1 月 6 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2 年 1 月 10 日为赎回款到 达“宝通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宝通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 券商直接划入“宝通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五、公司本次提前赎回可转债的审议意见

(一)董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提前赎回“宝通转债”的议案》,同意公司行使“宝通转债”的提前赎 回权利,按照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 部“宝通转债”。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提前赎回“宝通转债”的议案》,同意公司行使“宝通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按照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宝通 转债”。

(三)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公司对“宝通转债”行使提前赎回权,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的有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 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部“宝通转债”。

(三)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意见: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满足《实 施细则》《募集说明书》规定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条件;本次赎回已经取得公 司董事会的批准,符合《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根据《实施细则》的 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意见: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宝通科技本次 提前赎回“宝通转债”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 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 业务实施细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说 明书》的有关约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提前赎回“宝通转债”事项无异议。

六、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 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交易“宝通转债”的情况

经核实,在本次“宝通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 6 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宝 通转债”的情形。

七、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强制赎回实施后,“宝通转债”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起停止交易和 转股,但若出现“宝通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时,自公司发布 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宝通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 除此之外,“宝通转债”赎回公告披露日至赎回日前,在深交所交易日的交易时 间内,“宝通转债”可正常交易和转股。

2、“宝通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 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3、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 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 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 公司债券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4、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 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八、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电话:0510-88155778

特此公告。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12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