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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XI BOTON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Nov 23,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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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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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公司 ”)拟以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5 名特定 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下称“ 本次发行 ”),所募集的资金用于向樟 树市牛杜投资管理中心 ( 有限合伙 ) (下称“ 牛杜投资 ”)购买其所持广州易幻网 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 易幻网络 ”)24.1644%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出资额为250 万元),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和《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 《公司章程》 ”)的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和独立、 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认真审阅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及充分论证,就本次交易的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本次发行的有关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可行,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发行拟以询价方式向不超过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所募 集的资金用于向牛杜投资收购其所持易幻网络24.1644%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出 资额为250万元),牛杜投资与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樟树市牛曼投资管理中心 ( 有限 合伙 ) 同属蓝水生控制的企业,因此,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实施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已聘请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 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最终交易价格以评估结果为依据,并由公司与牛杜投资协 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行为。评估机构具有 充分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 有相关性,评估结论合理。

三、易幻网络历史经营业绩及发展前景良好,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 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持有易幻网络股权的比例,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 核心竞争力,提高股东回报 , 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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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制订的《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 施》符合公司现有业务运营状况和发展态势,有利于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 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公司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 经出具相关承诺,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审议本次发行的董事会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尚需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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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签字:

邓雅俐(签字)

郝德明(签字)

冯凯燕(签字)

签署日期: 2016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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