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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XI BOTON TECHNOLOGY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Jun 30,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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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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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于 2016 年 06 月 30 日在无锡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 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拟投资设立互联网产业投资基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上海辰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有限合伙企业的形式共同发起设立宝通辰韬 互联网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互联网产业基金 ”),一方面, 公司利用专业投资团队和互联网产业基金的市场募资及项目开发能力,实现专业化分 工,帮助公司较快实施互联网产业战略,夯实公司产业转型升级基础,实现公司的发展 战略目标;另一方面,通过该基金培养管理并购标的,有利于降低公司投资并购的风险, 保障并购标的的质量。因此该事项的实施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投资设立互联网产业投资基金事项。
二、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核查,本次聘任的董事会秘书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需能力和条件,全体独立董 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形成的聘任决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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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签字:
邓雅俐(签字)
郝德明(签字)
冯凯燕(签字)
签署日期: 2016 年 0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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