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WUXI BOTON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Jun 8, 2016

55054_rns_2016-06-08_a0f16c68-2b5e-40bb-aab8-e2d78dd1edbf.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8 日在无锡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 董事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资金置换能够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资 金置换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14 年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不存在相互抵触的情况,不影响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6,642.50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使用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核查,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需能力和条件,全体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形成的聘任决议。

三、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至 2018 年度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制定的 2016 年度至 2018 年度分红回报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的规定。关于现金分红条件和比例的规划,是公司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长期 战略发展目标做出的审慎决定,既能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又能兼顾公司的可持 续性发展。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16 年度至 2018 年度分红回报规划》,并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邓雅俐 郝德明 冯凯燕 2016 年 6 月 8 日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