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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XI BOTON TECHNOLOGY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pr 22,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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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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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宝通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鑫强 联系电话:021-68801584
保荐代表人姓名:秦龙 联系电话:021-68801579

一、保荐工作概述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查询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现场列席,已审阅历次会议通知、议案、决议等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见“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6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1年10月13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就募集资金及现场检查关注要点、募集资金使用的典型违规案例等方面进行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事项 事项 存在的问题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采取的措施 采取的措施 采取的措施
1.信息 披露
2.公司 内部制度的建 立和执行
3.“三 会”运作
4控股 东及实际控 人变动
.
募集
资金存放及使
5.
6.关联交易
7.对外担保
8.收购、出售资产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 不适用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包志方所做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 不适用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包志方所做的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承诺期限为长期有效。(2016年12月15日) 不适用
4、牛杜投资/牛曼投资所做的关于股份限售承诺,承诺期限为长期有效。(2015年11月06日) 不适用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包志方所做的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承诺期限为长期有效。(2015年11月06日) 不适用
6. 牛曼投资所做的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 不适用
方面的承诺,承诺期限为长期有效。(2015年11月06日)
7. 蓝水生所做的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承诺期限为长期有效。(2015年11月06日) 不适用
8.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包志方所做的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承诺期限为长期有效。(2015年11月06日) 不适用
9.牛曼投资所做的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承诺期限为长期有效。(2015年11月06日) 不适用
10.蓝水生所做的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承诺期限为长期有效。(2015年11月06日) 不适用
11.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包志方所做的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承诺期限为长期有效。(2009年12月15日) 不适用
1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包志方所做的关于股份限售承诺,承诺期限为长期有效。(2009年12月15日) 不适用
13.唐宇所做的关于股份限售承诺,承诺期限为长期有效。(2009年12月15日)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理由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鑫强 秦 龙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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