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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XI BOTON TECHNOLOG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pr 2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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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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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无 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通科技”、“公司”)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规定,经审慎核查,就宝通科技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发表核 查意见如下:
一、相关投资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 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 (二)投资额度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5 亿元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其中,委托理财额 度不超过 4 亿,其他投资类额度不超过 2 亿。上述额度可由在该额度内资金滚动使 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 围内。投资额度可以由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但应予以合并计算。
(三)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投资品种
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股票二级市场投资、委托理财(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 品、基金产品)、债券投资、证券衍生品种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五)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二、投资的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批准的证券投资额度范围内具体操作。本投资事项不 得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业务。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
1、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利率等方面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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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一定的市场和政策波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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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证券投资的
-
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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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证券投资操 作,规范管理,控制风险。
2、鉴于证券投资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投资风险,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调 研以及人员培训工作,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严控投资 风险。必要时可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风险投资提供咨 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3、为控制风险,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品种为银行、证券公司等发行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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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根据公司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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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产品期限。
-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和报告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 营正常运转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也 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预期能够 为公司带来相关收益,公司遵循“规范运作、防范风险、量力而行、效益为本”的 原则进行证券投资,证券投资业务不会冲击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发 展。
五、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 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5 亿元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其中,委托理财额度不超 过 4 亿,其他投资类额度不超过 2 亿。投资期限:自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 及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是在 确保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转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 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也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 理财产品投资,预期能够为公司带来相关收益,公司遵循“规范运作、防范风险、 量力而行、效益为本”的原则进行证券投资,证券投资业务不会冲击公司主营业务, 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发展。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当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结构良好,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 亿 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公司拓宽投资渠道、提升资金 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本项目使用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投资规模适度,不会影响公司业务正常运行。
2、本次投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 已建立《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能够加强投资风险管理和控制,有效保障资产安 全。同意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尚需公司 2020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 财产品投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自 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鑫强 秦 龙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