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Wuxi Autowell Technology Co.,Ltd.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21

Oct 10, 2021

58458_rns_2021-10-10_ce35ed91-824a-4b1f-b100-a4f74eac38a4.PDF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截止授予日)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业务指南》”)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止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 1、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

  • 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 计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除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失去激励资格外,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 励对象名单与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 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4、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1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10 月 8 日,以 106.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 条件的 470 名激励对象授予 50.195 万股限制性股票。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8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