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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XI ACRYL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May 3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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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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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3722 证券简称 : 阿科力 公告编号: 2021-041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及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经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 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 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 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文 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 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具体内容如 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发行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 ( ) 主要假设和前提
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成后,在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未 来公司业务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将面 临下降的风险。
考虑上述情况,公司基于下列假设条件对主要财务指标进行了测算,以下假 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主要财务指标的摊薄影响,不代表公 司对未来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公司收益的实现取决
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和公司业务发展状况等诸多 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 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相关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及公司所处行业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为最大限度考虑摊薄即期回报对财务指标的影响,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 于 2022 年 2 月底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为测算的假设时间,最终以中国证监 会核准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为量化分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假设本次非公 开发行数量为 26,381,25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4,888.72 万元,同时,本次测算 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最终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情 况为准;
4、据未经审计财务数据,公司 2021 年 1-3 月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124.14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023.02 万元, 2021 年 3 月末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60,385.53 万元。在不出现重大经营风 险的前提下,亦不考虑季节性变动的因素,按照已实现净利润,假设 2021 年全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 2,124.14 万元/0.25=8,496.56 万元,2021 年全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 2,023.02 万元 /0.25=8,092.09 万元,2021 年末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60,385.53 万元 +2,124.14 万元*3=66,757.95 万元。该假设分析仅作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 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之用,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 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5、假设 2022 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有以下三种情况:(1)与 2021 年度持平;(2)较 2021 年度增 长 10%;(3)较 2021 年度下降 10%;
6、在预测公司发行后总股本时,假设 2021 年末总股本与 2021 年 3 月末相 同,并以 2021 年末公司总股本 87,937,500 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份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期权激励行权、
股票回购注销等)对本公司股本总额的影响。
( 二 ) 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 比如下:
| 2021 年度 /2021.12.31 |
2022 年度/2022.12.31 | 2022 年度/2022.12.31 | |
|---|---|---|---|
| 项目 | 发行前 | 发行后 | |
| 总股本(股) | 87,937,500 | 87,937,500 | 114,318,750 |
| 假设情形(1):2022 年净利润较2021 年度保持不变 | |||
|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万元) | 66,757.95 | 75,254.51 | 120,143.23 |
|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8,496.56 | 8,496.56 | 8,496.56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8,092.09 | 8,092.09 | 8,092.09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7 | 0.97 | 0.77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2 | 0.92 | 0.74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97 | 0.97 | 0.77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92 | 0.92 | 0.74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64% | 11.97% | 7.84%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03% | 11.40% | 7.46% |
| 假设情形(2):2022 年净利润较2021 年度增长10% | |||
|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万元) | 66,757.95 | 76,104.17 | 120,992.89 |
|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8,496.56 | 9,346.22 | 9,346.22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8,092.09 | 8,901.30 | 8,901.30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7 | 1.06 | 0.8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2 | 1.01 | 0.81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97 | 1.06 | 0.8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92 | 1.01 | 0.81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64% | 13.08% | 8.59%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03% | 12.46% | 8.18% |
| 假设情形(3):2022 年净利润较2021 年度下降10% | |||
|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万元) | 66,757.95 | 76,953.82 | 119,293.57 |
|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8,496.56 | 10,195.87 | 7,646.9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8,092.09 | 9,710.51 | 9,710.51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7 | 0.87 | 0.7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2 | 0.83 | 0.66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97 | 0.87 | 0.7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92 | 0.83 | 0.66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64% | 10.83% | 7.08%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03% | 10.32% | 6.74% |
| 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规定计算 |
通过上述测算,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业绩、财务 状况的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可能下降,公司面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二、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将显著的增加公司股东权益,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并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期利润难以在短期 内释放,股本规模及净资产规模的扩大可能导致公司的每股收益被摊薄。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风险,虽然本 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 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 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行业发展趋势, 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符合公司的战略目标,有利于提升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能 力,增强公司业务协同性及核心竞争力。募集资金投资的实施有利于完善公司的 战略布局,加强公司市场竞争力,提升公司中长期盈利能力,提升公司整体品牌 价值。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以及公司从事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 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有利于 公司优化产品结构和巩固市场地位,对公司扩大产能、丰富公司业务结构及产品 品种、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持续盈利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本次发行不会导 致公司的主营业务发生变化。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 、人才储备情况
在人员和技术方面,公司历来重视人才培养和储备,经过多年发展已经形成 一支高素质的研发技术团队,技术骨干均长期从事聚醚胺、环烯烃等新材料领域 相关生产技术的研究、开发工作,在该领域具备丰富的经验。
2 、技术储备情况
公司拥有强大的技术研发团队和众多的研发成果,拥有多项专利与非专利技 术,技术研发实力雄厚。同时公司通过不断引进先进的研发、生产和检测设备, 提高研发生产能力,保证了公司在行业内的研发生产优势。公司在研发方面的基 础和实力保证了公司在技术与研发上的领先优势,积累了丰富的研发经验和成功 研发案例,为本此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 、市场储备情况
公司通过多年的经营发展,打造了一支专业、稳定的营销队伍,形成了一套 基于客户需求并适应于公司产品与技术特点的营销体系。近年来,公司积极开拓 行业中的优质客户。凭借较强的研发能力和技术生产实力,公司产品质量和性能 处于行业领先地位,与下游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积累了大量优 质的客户资源。
因此,公司在人员、技术及市场等方面已具备充足的积累,可以对本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进行高效的运营管理。
五、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有所下降,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
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拟通过 提升公司内部管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等措施,提升资产质量、增加营业收入、 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即期回报。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以实现预期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中的聚醚胺、环烯烃单体及聚 合物的业务进行,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 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该项目的建成将有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聚醚胺、环烯 烃单体及聚合物的业务的规模,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结构,促进公司产品升级, 满足国内市场快速增长的产品需求,持续提升公司竞争力。随着项目逐步实施将 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显著提升,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为 此,公司将积极调配各方面资源,做好募投项目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加快推进项 目实施并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尽可能提高 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 1、制定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制度,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 规定。
- 2、落实监督措施,保证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将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 储,保证募集资金用于经批准的投资项目,定期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三)加强经营管理,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 完善投资决策机制,强化内部控制,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 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 权,为公司未来的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四)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 意见》、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公司章程》、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 年-2023 年)》明确的现金分红政策,在业 务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合理回报。
综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提升管理水平,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改善经营业绩。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 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以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有效降低原 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六、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 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 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 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文 件的要求,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 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鉴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为防范本次发 行可能导致的对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将采取措施填补本次发行对即 期回报被摊薄的影响,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重承诺如下:
-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 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不能满足中国 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 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 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 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 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鉴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为防范本次发 行可能导致的对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将采取措施填补本次发行对即 期回报被摊薄的影响,作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郑重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会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 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 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 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 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8、本人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上述承诺持续有效。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 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 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特此公告。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