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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hu Token Sciences Co.,LTD. — Management Reports 2025
Apr 24,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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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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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 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公司监事会共3 人组成,其中股东代表2 人,职工代表1 人。
一、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6 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4 年4 月25 日,监事会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 年度财务决算2024 年度预算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2024 年度公司管理层 绩效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办 理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2024 年度为 下属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2024 年度为芜湖长信新型显示器 件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2023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 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开展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 交易的议案》《关于管理层2023 年绩效考核兑现奖执行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 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2、2024 年8 月28 日,监事会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 于2024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2024 年9 月6 日,监事会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核查<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2024 年度 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2024 年9 月23 日,监事会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2024 年9 月30 日,监事会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6、2024 年10 月24 日,监事会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发表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 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方面事 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 年,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赋予的职权,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运作规范、 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执行公司职务时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 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2024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地 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 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
3、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 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募集 资金没有变更投向和用途。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要求对公司 2024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2024 年度公司,公司发生 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需要,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 制度》的规定;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除了对子公司、参股公司发生担保以外,未发生其他股权、 资产置换情况,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6、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对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已结合自身的经营管理需要,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 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 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 证。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综上所述,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未发现公司存在风险,对报告期内
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三、监事会2025 年工作计划
2025 年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以更加严谨的工作态度履行监督职责,拓展工作 思路,谨遵诚信原则,确保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依法经营,维护公司股东 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以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地发展。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4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