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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hu Token Sciences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Apr 19,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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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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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88 证券简称:长信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7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信科技”)于2018 年4 月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募投项 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 效)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和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5]245 号文),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6,330.48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9.0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20,785.4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791.04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17,994.44 万元。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5 年3 月26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会验字[2015]1786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 取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目前募集资金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经营情况 下,公司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项目进度,公司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为提高 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 (二)投资产品的范围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 通知存款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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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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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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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
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
1、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
-
2、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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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相关要求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
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监管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保本型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 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的影响,不排除该等投资出现波动的风险。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
(一)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
-
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 (二)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
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 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开展。公司拟通过适度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 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 定,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施计划及进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进 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
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等相关规定,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施计划及进度,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进行现金 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长信科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经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 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长信科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独立意见;
(四)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4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