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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hu Token Sciences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4

May 1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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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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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内幕

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信科技”)拟通过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芜湖长信新型显示器件有限公司 43.86%股权 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4 年 4 月 25 日,长信科技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本次交易。

“ ” “ ”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独立财务顾问 、 长江保荐 )作为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 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 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进行核查并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长信科技股票情况的自查期间为长信科技 披露《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之日起至本次交易终止之日止(即 2023 年 5 月 12 日至 2024 年 4 月 25 日)。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

1、长信科技及其在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

  • 2、长信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主要负责人;

  • 3、交易对方及其主要负责人;

  • 4、为本次交易提供证券服务的中介机构,以及前述机构的具体业务经办人

员;

  • 5、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成年子女);

  • 6、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

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长信科技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 人核查范围内相关自然人在自查期间,芜湖信臻执行事务合伙人黄红、新疆润丰 执行事务合伙人陈奇存在买卖长信科技股票的情形,具体如下表:

姓名 身份 交易日期 交易摘要 变更股数(股) 结余股数(股)
黄红 芜湖信臻
执行事务合伙人
2024-01-29 买入 4,900.00
68,900.00
2024-02-07 卖出 -4,900.00
64,000.00
2024-02-08 买入 2,000.00
66,000.00
2024-03-25 买入 7,700.00
73,700.00
2024-03-27 买入 9,100.00
82,800.00
2024-03-29 卖出 -10,000.00
72,800.00
2024-04-15 买入 65,000.00
137,800.00
2024-04-19 卖出 -10,000.00
127,800.00
2024-04-22 买入 10,400.00
138,200.00
2024-04-24 卖出 -10,000.00
128,200.00
陈奇 新疆润丰
执行事务合伙人
2024-04-25 卖出 -530,000.00
8,415,096.00

针对在自查期间存在股票买卖的情形,黄红已出具承诺:“1、本人于自查 期间买卖长信科技股票的行为系本人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长信科技投资 价值的判断而为,本人的股票交易行为属独立和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符合本人 的股票交易习惯,与本次交易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联系,不存在任何利用本次 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谋取非法利益的情形。2、若上述买卖长信科技

2

股票的行为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为违反相关法 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本人依法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 股票所得收益(如有)上缴长信科技。”

针对上述股票买卖情形,陈奇已出具承诺:“1、本人未自本次交易的其他 内幕信息知情人处或通过其他途径预先获得本次交易的有关信息。本人在自查期 间的股票交易行为,系基于个人投资决策、独立和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 交易不存在关联,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2、本人保证上 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愿意就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长江保荐认为:在上述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 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 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除 独立财务顾问专项核查意见披露的情况外,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内 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长信科技股票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 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肖雪松 陈华国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