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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hu Token Sciences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8
Apr 25,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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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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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称“保荐机构”)作为芜湖长信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称“长信科技”、“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要求,对长信科技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5 号)核准,由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的方式,向不超过 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不超过 1 亿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发行期首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不低于 16.30 元/股。截至 2015 年 3 月 26 日止,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63,304,758 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120,785.48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2,791.04 万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7,994.44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5】1786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 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015 年度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 16,407.11 万元,其中: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2,110.92 万元,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4,296.1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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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 81,267.55 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暂时性补 充流动资金 20,000.00 万元,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60,917.55 万元,支付信用证 保证金 350.00 万元。
2017 年度收回归还的 2016 年度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万 元,2017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17,500.00 万元,收回 2016 年 度支付信用证保证金 350.00 万元,2017 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25,388.35 万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2,534.21 万元(包括 2017 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 601.71 万元及以自有资金支付尚未从募集资金专 户转出的发行费用 175.34 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结余金额情况
2018 年度收回归还的 2017 年度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17,500.00 万 元,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8,767.52 万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11,466.96 万元(包括 2018 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 200.27 万元及以自有资金支付尚未从募集资金专 户转出的发行费用 175.34 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2015 年收到募集资金后,公司、保荐机构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芜湖 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芜湖经济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子公司赣州市德普特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 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南康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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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南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 司、子公司深圳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南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城 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东莞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 司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 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东莞大岭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的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 年 1 月 18 日,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变更为开源证券,2018 年 2 月,公司与开源证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芜湖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开发区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赣州市德普特科技有限公司与开源证券及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康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南康支行、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南康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东 莞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与开源证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岭山 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三方、四方监 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 问题。
2018 年 5 月 18 日,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变更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 司,长信科技、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开发区 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开发区 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赣州市德普特科技有限公司 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康支行、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南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南康支行重新签订 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东莞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与长江证券承 销保荐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岭山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 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 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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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募集资金的使用需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逐步投入,本着股东利益最 大化原则,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本公司将不超过 1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等 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名称 |
|||
|---|---|---|---|
|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余额 | |
| 招商银行芜湖分行开发区支行 | 553900043310918 | 3,565.36 | |
| 中大尺寸轻薄 型触控显示一 体化项目 |
|||
| 交通银行芜湖分行开发区支行 | 342006002018170620354 | 1.29 | |
| 中信银行芜湖分行开发区支行 | 7512310182600007634 | 164.96 | |
| 工商银行赣州分行南康支行 | 1510200129000012666 | 59,272,133.20 | |
| 招商银行赣州分行南康支行 | 797900163710401 | 383,872.63 | |
| 中小尺寸触控 显示一体化项 目 |
|||
| 招商银行赣州分行南康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00.00 | |
| 农行银行赣州分行南康支行 | 14034101040017069 | 8,523.53 | |
| 工商银行东莞大岭山支行 | 2010133019100024703 | 5,001,309.32 | |
| 合计 | 114,669,570.29 |
三、 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 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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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查阅募集资金使用对账单等方式,对公司募集 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 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台账、关于募集资金的审计报告 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等。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 情形;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改变实施 地点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 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附表 1:
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117,994.44 | 117,994.44 | 117,994.44 | 本年度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
8,767.52 | 8,767.52 | 8,767.52 | 8,767.52 | 8,767.52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
111,480.52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 更项目(含 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
本年度投 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 度(%)(3)= (2)/(1) |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 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变 化 |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中大尺寸轻薄型触控 显示一体化项目 |
是 | 79,420.00 | 29,420.00 |
287.37 |
29,800.23 |
101.29 |
2018年12月 | - | - | 否 | |
| 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 体化项目 |
是 | 41,365.48 | 84,800.21 |
8,480.14 |
81,680.29 |
96.32 |
2018年12月 | - | - | 是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20,785.48 | 114,220.21 | 8,767.52 |
111,480.52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120,785.48 | 114,220.21 | 8,767.52 |
111,480.52 |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 2018年12月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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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化的情况说明 | 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由于现有产能已基本能够满足自配和市场需求,基于保障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 角度考虑,公司拟终止由全资子公司赣州市德普特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并停止对该项目继 续投入募集资金。2018年12月24日,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事项。 |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地点变更情况 |
2015年4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暨向全资子 公司、孙公司增资的公告》,同意将原计划在赣州实施的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交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赣州 市德普特科技有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共同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出具了核查意见。 2016年4月14日,公司四届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暨向子增资的议案》, 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原公司深圳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变更为 东莞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出具了核查意见。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方式调整情况 |
2016年7月13日,公司第四届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及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孙 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向及实施主体、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原公司长信科技变更为赣 州市德普特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出具了核查意见。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15年5月25日止,公司中大尺寸轻薄型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已投入自筹资金8,817.16万元,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项 目已投入自筹资金3,293.76万元,上述两个项目合计已投入自筹资金12,110.92万元。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司募集资金项目预先投入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会专字[2015] 2721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鉴证报告》。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2,110.92万元置换了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18年7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 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0万元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 同意意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picture [43 x 2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赣州市德普特科技有限公司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现有产能已基本满足自配和市场需求,公司已停止对该项目继续投入募 集资金。2018年12月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由子公司赣州市德普特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中小尺寸触控显示 一体化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由子公司东莞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实施的“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和“中大尺寸 轻薄型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8,012.39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结余募集资 金尚未使用。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除购买结构性存款5,000.00万元外,其余款项 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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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 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1) |
本年度实际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 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 度(%)(3)=(2)/(1) |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 |
| 中大尺寸轻薄型 触控显示一体化 项目 |
中大尺寸轻薄 型触控显示一 体化项目 |
29,420.00 | 287.37 |
29,800.23 |
101.29 |
- |
- | - | 否 |
| 中小尺寸触控显 示一体化项目 |
中小尺寸触控 显示一体化项 目 |
84,800.21 | 8,480.14 |
81,680.29 |
96.32 |
- |
- | - | 是 |
| 合计 | - | 114,220.21 | 8,767.52 |
111,480.52 |
—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1)2016 年7 月13 日,公司第四届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及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增资 的议案》,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向及实施主体、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将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原公司长信科技变更为赣州市德普特科技有限公 司、东莞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 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18 年12 月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 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由于现有产能已基本能够满足 自配和市场需求,基于保障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角度考虑,公司拟终止由 |
==> picture [43 x 2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全资子公司赣州市德普特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 体化项目”并停止对该项目继续投入募集资金。2018 年12 月24 日,公 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事项。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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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韩 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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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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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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