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Wuhan Raycus Fiber Laser Technologies Co., Ltd. Director's Dealing 2021

May 19, 2021

55721_rns_2021-05-19_4fc5fe85-d4b3-46b9-8862-713956871f84.PDF

Director's Dealing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0747 证券简称:锐科激光 公告编号:2021-021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汪伟先生关于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公告

副总经理汪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2 月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 高管、监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根据该公告, 公司副总经理汪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79,86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10%),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9,9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2%。

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上述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 日起3 个交易日之后的6 个月内进行,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 将于上述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 个交易日之后的6 个月内进行(若 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 相应调整)。

公司收到汪伟先生出具的《高级管理人员汪伟先生关于减持股份数量过 半的公告的通知》,截至2021 年5 月18 日,汪伟先生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 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 规定,汪伟先生出具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汪伟先生关于减持股份数量过 半的公告的通知》,现将该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集中竞价交 2021 年5 月10 日 92.74 35,400 0.01
汪 伟 —2021 年5 月18日
合 计 - 92.74 35,400 0.01

股份来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及权益分派转增送红股取得 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汪 伟 合计持有股份 279,864 0.10 244,464 0.0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9,966 0.02 34,566 0.01
有限售条件股份 209,898 0.07 209,898 0.07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汪伟先生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 的规定,未违反相关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2、汪伟先生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2 月22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管、监事减持计划的预 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3、汪伟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汪伟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本

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发行价进行相应的除 权除息处理)。汪伟先生本次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按照上述承诺,股 票减持价格未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伟先生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 注其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汪伟先生出具的《高级管理人员汪伟先生关于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公告 的通知》

特此公告。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