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Wuhan Raycus Fiber Laser Technologie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Sep 15, 2021

55721_rns_2021-09-15_c7ddf876-2a23-4117-bb10-b3ef135fd709.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0747 证券简称:锐科激光 公告编号:2021-054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锐科激光”) 于2021 年9 月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 议,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 年5 月7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8]783 号文《关于核准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2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38.11 元,共募集资金1,219,52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00,365,700.0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19,154,299.95 元,瑞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瑞华验字【2018】01540004 号《验资报告》。

根据《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 项目:

项目: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
资额(万元)
建设期 实施主体
截至2021 年8 月31
日累计投入金额
(万元)
大功率光纤激光器开
发及产业化项目
58,287.62
58,287.62
36 个月 锐科激光
30,634.12
中高功率半导体激光
器产业化及研发与应
用工程中心项目
53,627.81
53,627.81
36 个月 锐科激光
28,149.69
合计 111,915.43 111,915.43 - - 58,783.81

截至2021 年8 月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8,783.81 万元,“大功率 光纤激光器开发及产业化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0,116.28 万元,“中高功率 半导体激光器产业化及研发与应用工程中心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25,478.12 万元。

“中高功率半导体激光器产业化及研发与应用工程中心项目”中数据未经 审计。

二、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及原因说明 1、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

本次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高功率半导体激光器产业化及研发与应用 工程中心项目”中的“建安工程费用”、“生产、研发等项目建设费”和“铺底流 动资金”,调整前后对比如下表:

序号 投资内容 调整前投资金额
(万元)
调整后投资金额
(万元)
调整情况
(万元)
1 工程费用 46,028.17 50,741.17 4,713
1.1 建安工程费用 23,167.87 27,880.87 4,713
1.2 生产、研发等项目建设费
22,860.3
22,860.3 0
1.2.1 中高功率直接半导体激
光器生产总装线
2,744.9 2,744.9 0
1.2.2 中高功率半导体激光器
光纤耦合模块生产线
4,602.4 5,502.4 900
1.2.3 中高功率半导体激光器
芯片封装生产线
3,768 6,268 2,500
1.2.4 中高功率半导体激光器
传能光缆生产线
2,525 2,525 0
1.2.5 中高功率半导体激光器
用合束器件生产线
2,220 2,220 0
1.2.6 半导体激光器研发实验
室建设
7,000 3,600 -3,400
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886.64 2,886.64 0
3 预备费用 0 0 0
4 铺底流动资金 4,713 0 -4,713
合计 53,627.81 53,627.81 0
  • 2、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说明

(1)根据公司未来产品布局,拟将“半导体激光器研发实验室”中高功率 半导体激光器方面的建设投资计划3,400 万元,转移增加至“中高功率半导体激 光器光纤耦合模块生产线”投资计划900 万元和“中高功率半导体激光器芯片封 装生产线”投资计划2,500 万元。

(2)根据项目设计方案以及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等因素,导致工程建设成本 增加,相关预算不足,拟将“建安工程费用”增加4,713 万元,从“铺底流动资 金”中调出4,713 万元。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本次调整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 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为了更好地建设募投项目,没有对募投项目进 行实质性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将加强对相关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按照新的募投方案及计划进行建 设,争取早日建成投产以实现经济效益。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的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没有对募投项目进行实质 性的变更,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募集资金效益最大化,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的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没有对募投项目进行实质性 的变更,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募集资金效益最大化,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的调整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 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对上述事项的调整。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此 次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宜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调整部分募 集资金用途的事项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系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细项的调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整体实施,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4.保荐机构意见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9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