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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han Raycus Fiber Laser Technologies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4

Mar 14,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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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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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

风险评估报告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科激光”或“公司”) 通过查验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对财务公司的经营 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和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于2001年3月12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航天信托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分立改组为航天机电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银复 [2001]38号),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由中国航天机电 集团公司(现“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等13 家公司共同出资30,000万元组建,2001年10月10日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2年2月17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公司名称变更为“航天科工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

截至目前,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438,489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厚勇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116号嘉豪国际中心B座6层、12层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88907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09H211000001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 业务;经批准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 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 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

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 方信贷及融资租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 事会和经理层“三会一层”的现代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其中,董事会下设5个专 业委员会,包括战略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证券投资决策委员 会和薪酬管理委员会,以保证决策效率与科学性;经理层设置了4个专业委员会, 包括风险控制领导小组、信贷审查委员会、证券投资委员会和预算决算管理委员 会,注重发挥专业支撑作用。此外,公司还通过建立信息报告制度,使各项经营 活动置于科工集团、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领导、监督之下,保证公司规范 运营。

财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组织机构,设置了综合管理部、党建人事部、财 务部、信贷部、结算部、资金部、投资部、法律与风险管理部、纪检审计部、网 络安全与信息化部。

(二)风险评估过程

财务公司制定了《全面风险管理办法》,其风险内控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建立 健全风险内控体系,实施对风险的有效管理,培育风险管理文化,合理保证经营 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 为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保障。财务公司建立了以“三道防线”为基础的风险 内控组织体系,即各业务部门为第一道防线;法律与风险管理部为第二道防线; 纪检审计部门为第三道防线。

(三)控制活动

1.信贷担保业务管理

财务公司贷款对象仅限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工集团”) 成员单位。财务公司制定了《信贷担保管理办法》《商业汇票贴现业务管理办法》 《商业汇票承兑业务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财务公司各类信贷业务操作流程。

财务公司对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和保证金等不同信贷担保流程、 管理要求进行了统一明确规定,办理担保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商 业汇票承兑及贴现业务按照“统一授信、审贷分离、分级审批、责权分明”的原 则办理。

2.资金业务管理

财务公司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财务公司各项资金管理。财 务公司资金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安全性原则。通过规范资金账户管控、对合作同业机构有效授信、将风控嵌 入资金业务流程等,确保资金安全。

流动性原则。加强资金头寸管理,提高资金调拨效率,确保满足资金流动性 要求。

效益性原则。在符合监管要求并严控风险前提下,通过合理配置和运作资金, 努力提高资金收益水平。

3.投资业务管理

财务公司制定了《债券投资业务管理办法》,债券投资业务是指购买经监管 机构认可的债券,包括政府债券、央行票据、金融债、次级债、企业债、公司债 等;制定了《基金投资业务管理办法》,基金投资业务是指购买符合监管规定的 货币型基金和固定收益类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债券和基金投资业务遵循以下原则:

(1)分级授权原则。债券和基金投资业务按照投资金额不同明确不同层级 的决策权限,超过本层级授权范围的事项必须由更高层级决策。

(2)提前授信原则。在开展债券投资业务前,须先对债券发行机构核定授 信额度,用于控制公司投资其发行债券的额度总量;在开展基金投资业务前,须

先对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核定授信额度,用于控制公司投资其管理的公募基金的额 度总量。

(3)计划控制原则。公司债券和基金投资业务应符合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投 资计划和董事会通过的投资方案。

(4)风险控制原则。债券和基金投资业务管理过程中应严格划分前台、中 台和后台,做到投资决策、交易执行、风险控制、会计核算相对独立、相互制衡。 4.审计稽核管理

财务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业务操作规范》等内控审计类制度,健全内部审 计体系,明确内部审计的职责、权限,规范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工作目标是, 推动国家有关经济金融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监管机构规章、科工集团规定及公 司内部制度的贯彻执行;促进公司建立并持续完善有效的风险管理、内控合规和 公司治理架构;督促相关审计对象有效履职,共同实现公司战略目标。

5.信息系统管理

财务公司制定了《应用系统运行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应用系统的日常管 理,明确运维流程及职责,确保应用系统安全、稳定、高效地运行,各部门员工 业务操作流程,明确业务系统计算机操作权限,应用系统对各部门使用权限、各 岗位权限的申请和审批流程进行了明确界定,确保系统规范操作和风险有效控制。 6.结算业务

财务公司制定了《结算业务管理办法》,对以转账方式办理科工集团成员单 位商品购销、劳务供应、资金调拨等经济事项相关的资金划转交易行为进行了明 确规定。财务公司开展结算业务遵循以下原则: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公司不垫 付资金;存取自由,为客户保密;先存后用,不得透支。

(四)财务公司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总体上基本完善。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12,567,834.82万元,净资产 814,083.11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4,532.09万元,利润总额171,844.09 万元,净利润130,659.73万元。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12,662,324.70万元,净资产 830,951.76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3,672.71万元,利润总额105,170.74 万元,净利润81,280.72万元。

(二)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非银行 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及公司章程规范经 营。财务公司从未发生过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 款、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也从未发生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 等事项;但2024年8月6日财务公司因贷款“三查”不尽职,以贷还贷,延缓风险 暴露;委贷来源审核不到位,部分资金来源于信贷资金,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 局北京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 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罚款70万元,针对相关问题,财务公司已 按照立行立改原则积极整改;不断完善内控管理机制,切实发挥好业务线条四道 审核机制的制约作用;对标监督法规、通知等要求修订了相关业务制度;定期组 织对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定期评估,常态化开展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 作。后续,财务公司将举一反三,落实长效机制,避免发生重复性问题,持续跟 踪正在整改中的问题,确保整改到位。

(三)监管指标

经审查,未发现财务公司有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21、22、 23、24 条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财务指标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 司管理办法》第34 条规定的要求。

四、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0万元,贷款余额为20,000 万元;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日最高存款余额为36,166.18万元,日 最高贷款余额为40,000万元,期间累计利息收入为18.66万元,累计利息支出为 692.96万元。本公司制订了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以保证在财务公司的 存款资金安全,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存款风险。

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存贷款业务均按照双方签订的《金融合作协议》执行,存 贷款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交易发生额及余额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资金 收支的整体安排及其在财务公司存款不会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五、风险评估意见

公司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财务公司严格按《企业 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第34条的规定 要求。财务公司因贷款“三查”不尽职问题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 处罚款后,财务公司积极开展整改落实,同时通过2023年-2024年财务公司营业 收入、净利润可以看出,财务公司经营业绩较好。根据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 评价,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 特此公告。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3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