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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han P&S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1

Aug 1,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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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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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300184 股票简称:力源信息 公告编号:2011-016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暨

对外投资一站式IC 应用服务中心一期建设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一、 对外投资概述:

1. 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36 号)文件《关于核准武汉力源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67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0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33,4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858.63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30,541.37 万元。较原16,412.56 万元的募集资金计划超额募集14,128.81 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11 年2 月15 日全部到位,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大 信验字[2011]第3-0001 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管理。

截至2011 年6 月30 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2,800 万元归还银行贷款,目前剩余 超募资金11,328.81 万元。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本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5000 万元设立全资子 公司,并以该子公司具体实施公司新项目“一站式IC 应用服务中心一期建设项目”。

  1. 公司于2011 年7 月29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对外投资一站式IC 应用服务中心一期建设项目的议 案》,还需提交公司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实施一站式IC 应用服务中心一期建设项目,不构成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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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 项目背景

与国外同类龙头企业相比,力源信息目前拥有接近20,000个品种,库存规模11,300 万人民币,货仓面积约1,200平方米,虽然拥有近10万个注册客户,每年交易客户接近 8,000人次,但由于产品配套能力有限,导致每单交易数和交易额不足,2010年销售约 2.33亿元人民币。与国外公司相比尚存在较大差距。

因此,力源信息具备较大的发展潜力,但是,这一发展潜力与公司当前自身的硬件 条件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力源信息迫切需要改善自身条件,投资一站式IC应用服务中心 项目。

详细情况详见同日公告的项目可研报告。

三、投资主体介绍

投资主体为本公司,无其他投资主体

四、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武汉力源信息应用服务有限公司

  2. 法定代表人:赵马克

  3.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4. 资金来源:上市超募资金

  5. 注册地址: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

  6.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信息技术及相关成套产品方案的开发、研 制、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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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总投资:20,705 万元

其中,土地投资:3,400 万元;建设投资:8,955 万元;设备投资:8,050 万元;设 计、规费、基础等其他300 万元

(1)一期土建投资规划



分期
项目 项目 建筑面积
(㎡)
建筑面积
(㎡)
房屋构筑物
占地面积
(㎡)
房屋构筑物
占地面积
(㎡)
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 投资概算(元/
㎡)
投资概算(元/
㎡)
建筑投资
金额( 万
元)
1 期 一站式IC 应用服
务中心一期建设项
40000 40000 土建(钢结构)
1600
6400
基础建筑安装 100 400
建筑内初装修 50 200
外墙装修 50 200
1 期公共设施 17000 道路和室外工
150 255
基础设施 高低压配电/
给排水
1500
合计 40000 17000 8955
(2)一期设备投资规划
项目 建筑面
积(㎡)
设备投资项目 数量(个) 标准 设备投资金额(万
元)
一站式IC 应用服务
中心一期建设项目
40000 防静电货架 10000 5 层,净高度2.2
700
防静电地板 包括施工 1,600
传送设备 包括安装 3,000
运输工具和辅助
设备
150
操作台位 1000 200
空调 1,200
湿度控制设备 100
监控安保设备 600
公共设备
弱电及办公系统
500
合计 40,000 8,050

(3)一期总投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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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数量(亩) 单价(万元) 金额(万元)
投资类别 全部土地 170 约20 3400
建设 8955
设备 8050
设计、规
费、基础等
其他
300
合计 20705
一期土地
(含代征)
105.46(亩)
  1. 资金来源:超募资金5,000 万;自筹资金15,705 万元

  2. 建设规模:一期建设一座4 万平方米的一站式IC 应用服务中心

4、项目进度计划安排:

2011年8月~2011年12月:土地的招、拍、挂;

2012年1月~2012年12月:规划、设计、场地三通一平、报批;

2013年1月~2014年6月:一期建设,建成后部分投运。

六、 设立子公司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 主要目的:

公司于2011 年2 月22 日上市后,便开始加紧实施各项上市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其中项目之一的《仓储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计划将于2012 年底投入使用,但项目投 入使用后最大负荷只能满足公司2013-2014 年的供货需求,根据市场发展需求及公司中 远期发展规划,公司计划使用剩余超募资金5000 万元及自筹资金投资一站式IC 应用服 务中心一期建设项目,并由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使用其中约3500 万元超募资金在武汉 市江夏经济开发区购买发展用地用于该项目的建设。

全资子公司成立初期主要负责该项目土地的招、拍、挂,项目备案、环评及其他等 后续工作。

  1. 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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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资金来源于本公司上市超募资金。

投资该项目的超募资金,子公司将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三方监管协议,进行专户 管理,专款专用。

  1. 设立子公司的影响

  2. 如果公司一站式IC 应用服务中心一期建成并投入运行,与此相对应的公司供货能

  3. 力达到25 万种-40 万个品种,以实现对半导体产品的“全覆盖”,达到迅速扩张的目的。 此次设立全资子公司,有利于提高公司IC 应用服务中心一期建设项目的管理效率,

  4. 扩大经营规模,提升公司行业地位,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5.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如果公司一站式IC 应用服务中心建成并投入运行,与此相对应的公司供货能力达 到25 万种-40 万种,公司就有能力迅速扩张。

项目建成后,公司有条件达到如下目标:(万元)

年份 主营业务收入 利润总额 所得税 净利润 备注
投产第一
33,205 6,557 1,639 4,918 下半年投入运营,按全年50%计
投产第二
86,333 17,525 4,381 13,144
投产第三
120,866 25,130 6,282 18,847
投产第四
181,299 38,404 9,601 28,803
投产第五
235,689 50,590 12,647 37,942

八、项目风险

子公司目前尚处于前期准备阶段,项目建设周期和进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项 目在技术、市场、经营管理、政策、财务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风险因素,详细风险分析请 见同日公告的本项目可研报告。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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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发表意见认为:此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一站式IC 应用服务中心一期建设项目有助于提高公司的供货及服务能力,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及 行业地位,有利于公司整体资源优化配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同意使用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对外投资一站式IC 应用服务中心一期建设项 目,并同意全资子公司使用以上超募资金中约3500 万元在武汉市江夏经济开发区购买 发展用地,并由全资子公司负责项目土地的竞拍。

十、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发表意见认为:公司目前投资的《仓储及物流 中心建设项目》计划将于2012 年底投入使用,但项目投入使用后最大负荷只能满足公 司2013-2014 年的供货需求。为了实现对半导体产品的“全覆盖”,建设中国最大的、 也是世界领先的IC 产品现货服务基地,公司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0 万元投资一 站式IC 应用服务中心一期建设项目,并由全资子公司使用以上超募资金中约3500 万元 在武汉市江夏经济开发区购买发展用地实施该项目,该项目的建成投产后将进一步扩大 公司未来的供货及服务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本议案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 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1 号—超募资金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基于上述意见,本人同意使用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对外投资一站式IC应用服 务中心一期建设项目,并同意全资子公司使用以上超募资金中约3500万元在武汉市江夏 经济开发区购买发展用地,并由全资子公司负责项目土地的竞拍。

十一、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国信证券认为:

1、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 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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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 号 ——超募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 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 号——超募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

3、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其使用 是合理、必要的;

4、本次超募资金计划实施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超募资金已经使用完毕。保荐 人将持续关注公司超募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确保其投资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作为持 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等,切实 履行保荐人职责和义务,保障全体股东利益。

国信证券对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无异议。

十二、备查文件

  1.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 年 8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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