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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han East Lake High Technology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May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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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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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1-063 债券代码:110080 债券简称:东湖转债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规范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的 有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可置换前期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投资。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投资,金额 为人民币 161,769,313.07 元。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02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4月 公开发行155,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1,550万张, 期限6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50,000,000.00 元(壹拾伍亿伍仟万元整),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2,820,754.72元(不含税金额)后,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共计 人民币1,537,179,245.28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于2021年4月19日出具了《验证报告》(众环验字 [2021]0100025号)。

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 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存储和管理公司经批准 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对应项目的募集资金。

二、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8 日签署的《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计划将募 集资金分别用于长沙东湖高新金霞智慧城项目、东湖高新合肥国际企业中心项目 和重庆两江新区半导体产业园(一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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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1-063 债券代码:110080 债券简称:东湖转债

根据《募集说明书》,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 项目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先行投入的资金。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募集资金投资额 扣除发行费用后承
诺使用募集资金额
项目备案
代码
长沙东湖高新金霞智
慧城项目
63,438.41 41,000.00 41,000.00 2019-430100-
50-01-024169
东湖高新合肥国际企
业中心项目
66,177.38 41,000.00 41,000.00 2019-340163-
70-03-016316
重庆两江新区半导体
产业园(一期)项目
65,129.33 51,000.00 51,000.00 2019-500109-
70-03-064872
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
流动资金
22,000.00 22,000.00 20,717.92 /
合计 216,745.12 155,000.00 153,717.92 /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投资项目。自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 197,331,784.55 元,其中拟置换金额共计人民币 161,769,313.07 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已完成投资总
以自筹资金投
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长沙东湖高新金霞智慧城项目 169,071,520.33 36,884,554.50 25,866,996.99
东湖高新合肥国际企业中心项目 190,571,586.51 48,396,902.54 47,807,382.94
重庆两江新区半导体产业园(一期)项目 158,714,908.96 112,050,327.51 88,094,933.14
合计 518,358,015.80 197,331,784.55 161,769,313.07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 合监管要求

2021 年5 月25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 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前 期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61,769,313.07 元。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众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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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1-063 债券代码:110080 债券简称:东湖转债

专字(2021)0101273 号),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意见。公 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 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 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众环 专字(2021)0101273 号),该报告审核意见如下:“我们认为,上述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 了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 况。”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核查后认为:

“1、东湖高新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金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公司就此事宜已 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 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 规定。

2、东湖高新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3、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为了保 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募集资金到位 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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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东湖高新本次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资金置换行 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核确认,并出具了《关于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 161,769,313.07 元置换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已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资金 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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