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WUHAN DR LASER TECHNOLOGY CORP.,LTD — Management Reports 2021
Apr 22, 2021
55747_rns_2021-04-22_ac0f0d25-d300-4619-ad4d-5769dc173462.PDF
Management Reports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公司监事会 2020 年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0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5 次监事会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 序号 | 届次 | 召开日期 | 议案 |
|---|---|---|---|
| 1 | 第二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 |
2020 年4 月 24日 |
1、 《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6、 《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的议案》; 12、《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关于公司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 案》。 |
| 2 | 第二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 |
2020 年8 月 12日 |
1、《关于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 2、《关于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 3 | 第二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 |
2020年10月 27日 |
1、《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 册资本并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5、《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 4 | 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 |
2020年11月 13日 |
1、《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
| 5 | 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 |
2020年12月 28日 |
1、《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案》;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 议案》; 7、《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的议案》; 8、《关于制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的议案》; 9、《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 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召开会议,对审议 事项进行充分论证、谨慎决策。认真履行监事会监督检查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 作情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等方面进行监督与核查。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决策程序。不断健全公司治理结构 及三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运 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未发现存在 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的监督和检查, 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较为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定期 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的审计 报告真实、客观和公正,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严 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理、 规范的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形。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需提交监事会审核的收购和出售资产交易。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需提交监事会审核的关联交易。
(六)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需提交监事会审核的对外担保。
(七)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为公司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 券监管部门要求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且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组织机构完 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合理控制经营风险。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出具的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情况。
三、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忠实勤勉 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监事会监督核查职能;同时,为更加熟悉了解上市公司内 部监管新形势,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 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