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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HAN DR LASER TECHNOLOGY CORP.,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ug 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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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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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776 证券简称:帝尔激光 公告编号: 2021-038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尔激光”、“发行人”或 “公司”)和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 [ 第 168 号 ]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 法》(证监会令 [ 第 144 号 ] )、《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 ( 2018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创业板上市公司业 务办理指南第 8 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组织实 施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帝尔转债”)。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 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 及深交所网站( http://www.szse.cn )公布的《实施细则》。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 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点提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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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 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8 月 9 日( T+2 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 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 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包销。
2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 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 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 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 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 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84,00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 包销,包销基数为 84,000.00 万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 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 , 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25,200.00 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 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如确定采 取中止发行措施,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公告 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征得深交所同意后,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 、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 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 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 放弃认购的网上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 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 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 计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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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 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 资者进行统计。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84,000.00 万元可转换公 司债券(以下简称“帝尔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申购已于 2021 年 8 月 5 日(T 日)结束。
根据 2021 年 8 月 3 日(T-2 日)公布的《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 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现将本次帝尔转 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可转债发行 84,000.00 万元,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共计 840 万张,原 股东优先配售日及网上发行日期为 2021 年 8 月 5 日(T 日)。
二、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帝尔转债总计 722,012,400 元,即 7,220,124 张,占本次可 转债发行总量的 85.95%。
三、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可转债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可转债总计为 1,179,870 张,即 117,987,000.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4.05%,网上中签率为 0.0012905978%。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有效申 购数量为 91,420,421,680 张,配号总数为 9,142,042,168 个,起讫号码为 000000000001—009142042168。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 2021 年 8 月 6 日(T+1 日)组织摇号 抽签仪式,摇号结果将于 2021 年 8 月 9 日( T+2 日)在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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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 数量,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购买 10 张(即 1,000 元)帝尔转债。
四、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汇总如下:
| 类 别 | 有效申购数量(张) | 实际配售数量(张) | 中签率(%) |
|---|---|---|---|
| 原股东 | 7,220,124 | 7,220,124 | 100 |
|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 | 91,420,421,680 | 1,179,870 | 0.0012905978 |
| 合计 | 91,427,641,804 | 8,399,994 | - |
注:《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 1 张为 1 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 10 张为 1 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余额 6 张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五、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帝尔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六、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 2021 年 8 月 3 日(T-2 日)刊登 于《证券时报》上的《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投资者亦可到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查询《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七、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
名称: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志刚 联系人: 刘志波、严微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师园二路 5 号武汉高科国有 注册地址: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光存储园三号厂房 联系电话: 027-8792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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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承军 联系人: 资本市场部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8 号 28 层 联系电话: 021-61118541
发行人: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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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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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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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