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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HAN DR LASER TECHNOLOGY CORP.,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Oct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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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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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76 证券简称:帝尔激光 公告编号:2021-061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 已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通知全体董事。

会议由董事长李志刚先生召集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 7 名, 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第三 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拟在新加坡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出资不超过 1,000 万美金在新加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拟在新加坡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合作协 议书及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合作协议书》及《补充协 议》,拟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投资人民币20 亿元建设公司研发生产基地二 期项目,主要包含固定资产投资、研发及其他经营费用等。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公司拟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合作协议书等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4 、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 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2020 年修订)》、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 定以及公司 2020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 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同意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92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限制性股票共计 47.04 万股。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 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李志刚先生、朱凡先生回避表决。

  • 5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披露《2020 年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公告》,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105,800,2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7.5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 79,350,180.00 元。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5 月 31 日。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应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89.82 元/股调整为 89.07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 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李志刚先生、朱凡先生回避表决。

6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在武汉市东湖高新技 术开发区华师园二路 5 号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备查文件

1、《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 2、《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