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Wuhan Citms Technology Co.,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1
Oct 28, 2021
58092_rns_2021-10-28_0eab8367-e357-4fa1-abb8-afda08d60150.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突 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最大程度降低突发事件 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利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突发事件是指突发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 或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声誉、股价产生严重影响,以及按照证券 监督管理机构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应当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 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三条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突然发生,严重影响或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 重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稳定的紧急事件的处理。
第二章 突发事件的范围
第五条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 于以下四类:
-
一
-
( )治理类
1、公司主要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1 / 10
-
2、大股东之间存在纷争诉讼,或出现明显分歧;
-
3、公司与社会、股东、员工之间存在重大纷争诉讼,包括因劳动争议引起
的职工群体上访或罢工事件;
-
4、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涉及重大违规或违法行为;
-
5、经营层对公司失去控制;
-
6、公司资产被大股东或其他人员转移、藏匿到海外或异地无法调回;
-
7、其它重大突发事件。
-
(二)经营类
-
1、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恶化;
-
2、公司面临退市风险;
-
3、公司经营层可能出现较大的决策、经营失误;
-
4、公司因重大质量事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导致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
化;
-
5、涉及重大经济损失或民事赔偿风险;
-
6、其他重大突发事件。
-
(三)政策环境类
-
1、国际重大事件波及公司;
-
2、国内重大事件或政策的重大变化波及公司;
-
3、自然灾害造成公司经营业务受到影响;
-
4、公司各类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等事故灾难造成公
司正常经营受到影响;
- 5、公司涉及重大行政处罚风险;
2 / 10
-
6、重大治安灾害事件造成公司经营业务受到影响;
-
7、其他重大突发事件。
-
(四)信息类
-
1、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
-
2、报刊、媒体突然集中对公司进行不实或错误报道;
-
3、社会上集中出现不实的传言或信息,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
4、公司发布的信息出现重大遗漏或错误,对市场造成重大影响;
-
5、可能或者已经造成社会不稳定,引发投资者群体上访或投诉事件;
-
6、其它重大突发事件。
第三章 组织体系
第六条 公司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 同应对机制。
第七条 公司成立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应急领导小组”), 应急领导小组是公司突发事件的管理以及处置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就相关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 对外发布事件信息,主要职责包括:
-
1、决定启动和终止突发事件处理系统;
-
2、拟定突发事件处理方案;
-
3、组织指挥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
4、协调和组织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拟定统一的对外宣
传解释口径;
- 5、负责保持与政府部门的有效联系和衔接;
3 / 10
6、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其它事项。
第八条 应急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组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
(一)组长职责:
-
1、负责公司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
2、批准和终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3、组织指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
4、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对一些重要事项作出决策;
-
5、协调和组织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拟定统一的对外宣
传解释口径;
-
6、负责保持与各相关部门或政府的有效联系;
-
7、指导公司相关部门及分支机构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
-
8、协调信息收集、情况汇总分析等工作。
-
(二)组员职责:
-
1、各组员按照其分管的工作归口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
2、督促、落实具体的应急预案;
-
3、收集、反馈突发事件处置的相关信息;
-
4、协调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做好相关突发事件的预防、应急处理和调查处理
等工作;
-
5、负责组织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善后和总结;
-
6、负责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披露;
-
7、履行突发事件的值守等职责。组员实行日常值班制,必须随时保持联系
4 / 10
畅通,发现问题及时向组长报告。
第四章 预警和预防机制
第九条 公司应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各种因素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根 据突发事件的监测结果对突发事件可能产生的危害程度进行评估,及时采取应 对措施。
第十条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作为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第一责任 人,定期检查及汇报部门或公司的相关情况,做到及时提示、提前控制。公司 各部门、及子公司应按各自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按规定进行预警 和传报。
第十一条 公司相应岗位人员应保持对各类事件发生的日常敏感度,关注 社会环境的变化趋势,收集整理并及时汇报可能影响公司的重要信息,对其转 化为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和危害性进行评估。
第十二条 公司员工可作为信息的报告人,可以向公司相关负责人报告。 公司相关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有关单位和人员报 送、报告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 瞒报、漏报。
第十三条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 警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公司预警信息的传递主要由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责 任人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进行报告,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应协同有关人员对信息 进行分析及调查,确定为有可能转化为突发事件的各类信息须予以高度重视并 立即向公司董事长报告,必要时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
第十四条 董事会秘书接到预警信息后,应当按照信息披露制度的相关规 5 / 10
定,作出该信息是否需披露的判断;当确定为需披露的信息后,应当及时报告 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并按照有关信息披露制度进行披露。
第五章 应急处置
第十五条 发生突发事件时,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 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各自职责和权限启动相关应急措施,及时有 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第十六条 应急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及事态严重程度,决定启 动专项应急预案,针对不同突发事件,成立相关的处置工作小组,及时开展处 置工作,按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
一
-
( )治理类突发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
1、对公司大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及大股东之间存在的纷争诉讼,应约见大股
-
东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详细了解进展情况;
-
2、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谈话,了解公司“三会”运行情
况;
- 3、了解公司的资产状况,对转移资产的详细情况报告有关部门,必要时应
予报警;
-
4、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重大违规、违法行为,应当协助
-
证券监管、司法、纪委、监察等部门做好案件的查处工作;
-
5、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
6、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
(二)经营类突发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
1、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或评估;
6 / 10
-
2、核查公司经营层及董事会的日常经营管理及决策是否违反《公司法》、
-
《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若存在上述情形,应依法调整或更换公司的
经营层及董事会成员;
-
3、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
-
4、暂时停止公司的重大投资等经营活动;
-
5、对公司经营亏损或面临退市的,应积极与各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沟通,
寻找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如定向增发、重组等);
-
6、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
(三)环境类突发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
1、掌握当前的国际、国内重大事件、政策变化、自然环境详细情况,以及
对公司的影响程度;
-
2、公司召开经营层会议,讨论在上述情形下,公司如何最大限度地避免对
-
公司造成不良影响;
-
3、公司经营层及时提交有关处理意见,并上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调
整经营策略及投资方向;
-
4、对于自然灾害、社会公共事件或重大治安事件,如对经营已经造成严重
-
影响,公司应立即派出分管副总到现场进行紧急处理,及时上报现场处理情
况;
-
5、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
(四)信息类突发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
1、联系有关媒体负责人,将真实情况进行沟通和告知,确定处理方案;
-
2、及时对不实信息做出澄清或更正,尽量减少不良信息的影响;正确引导
7 / 10
新闻媒体,迅速平息舆论;
-
3、追查相关责任人,并要求其改正,情形严重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
4、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研工作;
-
5、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第十七条 经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公司可以邀请专业机构协助解决突发事 件。
第十八条 突发事件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应尽快消除突发事件的不良影 响,及时解除应急状态。同时应分析和总结经验,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 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评估突发事件处理的 效果。
第十九条 公司各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 时修订应急预案。
第二十条 应急领导小组拟定关于善后事项的处理意见,包括遭受损失情 况以及恢复经营的建议和意见,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一条 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人员要恪守保密原则, 有关突发事件处理工作中的情况,不得随意泄露;要忠实履行职责,不得损害 公司利益及形象。
第二十二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公司应当及时将事件的具体情况报送证券 交易所、证券监管机构及其他有关政府部门,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和地点、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 势、公司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理过程中,公司应当及时持续报送相关事 件处置情况。
8 / 10
第六章 应急保障
第二十三条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责任人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 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工作需要和各项应 急处理措施的顺利实施。
(一)通信保障。公司电话及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的通讯必须保证畅通,确 保与各部门的联系;
(二)人员保障。应急领导小组有权利根据突发风险处理工作的需要,随 时召集参与处置人员,被召集人必须服从安排;
(三)物资保障。公司相关部门应做好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物资保障,准 备好相关的设施、设备及资金、交通工具等等;
(四)培训保障。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应增强应急意识,提高应急处理能 力。对负有应急管理职责的人员,要有计划地进行应急预案和应急知识的专业 培训工作。
第七章 奖惩
第二十四条 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第二十五条 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 人,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六条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处理 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公司将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 法移交司法机关。
第八章 附则
9 / 10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
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10 / 10